发布时间: 2026-05-12
关于****运动场及附属设施建设等
扩建工程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一、地块概况
****运动场及附属设施建设等扩建工程项目地块位于**省**市****社区,地块占地面积共计18709.22平方米,历史上主要为农田。根据《****规划局关于****运动场及附属设施建设等扩建工程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意见的函》(安自然资建函〔2025〕35号),调查地块规划为教育用地(0804),属于第一类建设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 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项目地块历史上为农田,现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教育用地(0804),涉及到用地性质变更,因此变更前需要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为此,****委托****开展****运动场及附属设施建设等扩建工程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
二、地块使用现状和历史
地块历史上为农田,2022年****停车场,停车场设置有围网,地面水泥混凝土硬化,其他区域均为农田。2024年农田区域荒废至今。地块内地势整体较平缓。
三、地块未来用地规划
根据《****规划局关于****运动场及附属设施建设等扩建工程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意见的函》(安自然资建函〔2025〕35号),调查地块规划为教育用地(0804),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部(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对照GB36600-2018为第一类建设用地。
四、调查情况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本地块利用历史主要为农田,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发生化学品泄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不存在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现场踏勘未见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痕迹。地块的利用历史情形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极低。
地块周边区域地下水饮用,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未受污染;地块500m范围内存在农田、居民区、学校、幼儿园、地表水、饮用水井;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有工业企业,但对本地块的污染影响较小可忽略不计。
根据现场快检结果,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 第一类用地 筛选值标准。表明地块现状和利用历史对土壤环境影响极小,土壤受到污染的可能性极小。
五、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查询和人员访谈等调查,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发生化学品泄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不存在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现场踏勘未见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痕迹。地块的利用历史情形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极低。无其他疑似污染情形,地块污染的可能性极小,本报告认为该地块不为高风险地块,也不为重点监管地块,地块的环境状况符合第一类用地使用要求,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使用。
2026年5月12日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