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购置鼻窦内窥镜,现向市场调研采购预算价,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情况如下。
一、项目情况:
我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因临床诊疗工作需要,拟购置鼻窦内窥镜1把。主要参数及配置要求如下:
1.柱状晶体镜,直径4mm,工作长度450px;
2.支持高温高压灭菌,可消毒次数≥600次;
3.视向角0°;
4.视场角≥100°;
5.在A标准照明体下的显色指数≥91;
6.有效景深范围3--100mm;
7.质保要求:保修期不低于一年。
二、参与本项目调查市场价格供应商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
1.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
2.项目报价资料(含品牌、型号、报价附主要参数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供应商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供应商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注: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扫描PDF格式或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的资料。
四、资料递交方式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14日18:00前;
2.递交方式:网络递交资料,将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63.com。邮件命名要求:鼻窦内窥镜预算价调研+XX公司+邮箱地址,我院收到邮件后会通过邮箱反馈收取信息,24小时内若未接收到我院的反馈信息,请致电:0832-****146。
五、参与征集须知
1.潜在市场经营主体单位自愿无偿参与资料递交,所发生的费用自理,不得向我单位要求支付任何报酬、费用或主张其他权益。
2.所有参与的潜在市场经营主体单位提交的材料(包括纸质材料、电子文件)在提交后不予退回。
3.本项目供应商报价情况不予信息公开,所获取的信息仅作为内部决策参考用。
4.参与征集的供应商应保证递交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否则由投递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因投递资料失实造成不良后果的,征集单位将保留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利。
5.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联系人:官老师
电话:0832-****745
****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