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总局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广出发〔2015〕45号)等文件精神,****组织学科专家对我省普通高中评议目录内教辅材料修订情况进行了审核。按照工作安排,现将学科专家组审核通过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5月12日至5月18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对相关内容有异议,****教育厅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方式:省教育厅教材处,地址:**市**区金朱东路162号省教育厅综合大楼1119室,邮政编码:550081;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851-****5172。
请相关送评单位仔细核对公示目录中出版单位、教辅材料名称及相关信息。有误需要更改的相关信息,请于2026年5月14日17: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函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zsjcchu@163.com,逾期视为无误。
技术审核送审要求:
公示期后,相关送评单位按公示目录,于2026年5月22日前,将教辅材料零售价格核定表(见附件2,一式1份;同时将excel表格发至邮箱:zhijiangongzuo@163.com)、承诺书(见附件3,一式1份)、绿色印刷企业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未选择绿色印刷企业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一式1份)、教辅材料成品样书(每套每种各1****出版局质检中心开展技术审核。最终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的评议目录为准。
技术审核注意事项:
一、教辅材料正文和辅文(包含试卷、答案等)均须符合《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中小学教科书幅面尺寸及版面通用标准》等规定;开本、印刷色数、纸张定量、覆膜情况须符合通知要求。
二、辅文(试卷、答案等)按实际需要可与正文连续装订也可单独装订,每册(含正文辅文)总印张数与送评印张数一致。
三、价格核定表和样书书名(包括年级、册次等表述)应与评议目录中书名保持完全一致。
通讯方式:****中心,地址:**市**区**中路5-9号新闻出版大楼14楼1412室,电话:0851-****0124。
附件1:**省2026年普通高中评议目录教辅材料修订情况审核结果.pdf
附件2:**省列入2026年普通高中评议目录教辅材料技术标准审核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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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