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风景名胜区违建地块司法鉴定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审批
福建-宁德-蕉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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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风景名胜区违建地块司法鉴定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5-12 15:11

为依法办理支提山省级风景名胜区一级保护区内违法建设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我局需委托具备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开展生态环境司法鉴定,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现就开展违建地块司法鉴定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敬请有意向的各供应商根据项目所需、并依据市场行情做合理报价:

一、项目名称

风景名胜区违建地块司法鉴定项目

二、鉴定服务内容及要求

涉案项目为支提山省级风景名胜区一级保护区内违法建设观景平台、禅房及道路硬化拓宽工程(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一)核心鉴定内容

1、占地面积核定:精准测量涉案建设项目实际占地面积、违法占地面积,明确土地权属、地类性质(林地/非林地)及占用范围边界;

2、林地破坏鉴定:核查涉案区域林地类型(公益林/商品林),测算林地破坏面积,结合破坏现状,制定科学可行的植被修复方案,精准测算林地植被恢复、生态功能修复所需费用;

3、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评估:****林业局《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LY/T 1721-2008)、《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GB门****22020),量化核算涉案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价值(含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固碳释氧、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出具生态功能损失费用;

4、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编制符合司法效力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明确鉴**论、依据及相关数据,确保可作为行政执法、司法诉讼的合法证据。

(二)服务要求

1、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省及司法行政部门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开展鉴定工作,确保鉴定数据真实、准确,结论合法、有效;

2、服务期限:自签订委托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查、采样检测、数据分析等工作,提交正式《司法鉴定意见书》(含电子版1份、纸质版4份);如需补充资料,需在3个工作日内响应并完成补充鉴定;

3、配合义务:鉴定过程中需配合我局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核查、资料调取等工作;出具鉴定意见后,需配合我局及相关司法部门做好答疑、质证等技术支撑工作;

4、保密要求:对委托方提供的案件资料、现场数据及鉴定成果等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三、资质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具备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业务范围需涵盖:06生态系统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且包含0601生态破坏行为致植物损害鉴定、0604生态破坏行为致森林生态系统损害鉴定等相关类别。

(三)具备开展林地勘查、生态评估的专业技术团队,项目负责人需持有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四)符合未被“信用中国”(www.****.c

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规定。

四、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司法鉴定许可证复印件(含相关鉴定业务范围页)。

2、报价单(最高控制价贰万元)。

本次报价为单宗司法鉴定总价包干报价(含税),委托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报价需明确单价及总价(单位:元),报价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且为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

五、报价时间、地点及采购方式

1、报价材料可通过邮寄或直接递交方式送达,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17:30,地址为宁****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11楼**市******执法大队执法一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最低价中标法。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59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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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2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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