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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供电局申请10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按《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对土地使用权申请确权情况予以公告(详见下表),若对公告的土地使用权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材料到****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依法按程序报请确定上述土地权属。
联系地址:**区下埔路16号
联系电话:075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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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