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航空港区项目透水水泥稳定碎石采购询价公告
1、报价为一次性最终报价,根据各单位报价确定 4 名成交供应商,报价有效期为 2026 年 05 月 12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2、标的物价款中包括: 货物生产前准备、生产、包装、运输至甲方工地、安全保护措施、装卸、首次进场复检费用、质保期服务以及与货物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
3、本次询价设不含税最高限价。报价不得高于限价,高于限价视同无效报价。
4、为保证结算与税控完全相符,本次报价在合同签订时不含税单价取整,含税单价根据税率计算得出。
透水水泥稳定碎石应符合相应的国际标准或国家(中国)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符合有关质量、安全环保检测标准要求、行业标准。1、水泥质量检验须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23相关要求,水泥剂量符合标准《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G 3441-2024,混合料配合比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3432-2024相关要求。2、主要参数或检验项目:保湿养护 6d、浸水 1d 后无侧限抗压强度≥3MPa,冻融循环 25次后不应小于2.5MPa,养护期间应封闭交通;集料压碎值不大于30%;公称最大粒径不宜大于31.5mm;集料中小于等于 0.075mm 颗粒含量不超过 2%;连续孔隙率不应小于 10%。
1、支付方式: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下列优先顺序的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供应链金融;2、银行或商业承兑;3、实物抵顶;4、现金或支票、本票,由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贴息、过户、权属证件办理、税费、保险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2、付款进度和比例为: 工程完工或通车后,30天内拨付至合同结算额的30%,工程完工或通车满一年,30天内拨付至合同结算额的60%,余款待工程完工或通车满两年,30天内无息付清。
****@qq.com处,报价日期截止至2026年5月14日下午18:00前,过期未送达视为自动放弃,报价无效。
联系人:王先生 156****9127
2026年5月11日
报价单见附件1,请扫下方二维码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