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根据《******项目二期及****碱性除油剂、阻燃清洗剂、离子清洗剂A等专项化学品生产线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报告表》的验收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项目二期及****碱性除油剂、阻燃清洗剂、离子清洗剂A等专项化学品生产线扩建项目
2.建设单位:****
3.验收服务单位:****
4.验收生产概况:******项目二期及****碱性除油剂、阻燃清洗剂、离子清洗剂A等专项化学品生产线扩建项目位于**市三角镇**大道99号厂房三楼、****中心位置经纬度:东经113°27′31.190″,北纬22°41′36.660″)。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200m2,建筑面积为2400m2,共有员工12人,所有员工均不在厂内住宿,不在厂内就餐。年工作天数300天,每日工作8小时,主要从事专项化学品的生产,原有产品方案不变,扩建项目新增碱性除油剂、阻燃清洗剂、离子清洗剂A等专项化学品4020吨/年。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市三****公司处理。项目生产废水委托给有资质的废水转移机构转移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营运期间,投料、搅拌、过滤、分装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FQ001)有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在设备选型过程中积极选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合理布局,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及生产时间,不在夜间进行交通运输,行驶至敏感区时减速、禁止鸣笛,减轻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生活垃圾;产生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滤材、废包装桶(液态物料包装桶清洗的母液回用于生产)等一般固体废物;产生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化学品包装物、生产废料、废过滤隔网和水喷淋渣等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滤材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目前交由**市粤****公司处理;废包装桶(液态物料包装桶清洗的母液回用于生产)由**市一****公司回收处理。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化学品包装物、生产废料、废过滤隔网和水喷淋渣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目前交由**市宝绿工业固体危险****公司处理。
5.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已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已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项目生产车间出入口设置防泄漏围堰,危险废物暂存区分类暂存,设置防泄漏围堰,废水暂存区设置防泄漏围堰。项目制定了应急预案并取得了《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并建立了环境管理制度,配备了污染防治设施,基本落实了环评审批文件的要求。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6年6月9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电话、邮箱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760-****1385
邮箱:****@qq.com
四、其他情况说明
无。
五、附件:验收报告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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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