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招****财政局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公开采购“**县2026年野猪种群调控服务项目”。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政府网站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县2026年野猪种群调控服务项目
2、项目单位:****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预算:15万元
5.补助价格:按照狩猎的野猪,每头补助500元。
6、采购需求:
①主要任务:为排除险害,捕捉或捕杀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野猪。
②业务范围:项目分3个包开展,每个包预算5万元。1包范围:冶父山、盛桥、**、同大、台创园、石头、**、郭河;2包范围:汤池、**、柯坦、乐桥、泥河、罗河;3包范围:庐城、岗湾街道、东顾山街道、移湖街道、白湖、龙桥、矾山。
③安全责任:捕捉或猎捕过程中发生安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自身安全、造成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安全等事故),由中标人负责。
④猎捕工具:捕捉或捕杀工具自备,费用自理,日常巡查、交通工具自理。禁止使用未经允许的猎捕工具和猎捕方式(如拉电网、猎枪等),建议使用热成像无人机监测,采用笼捕、网捕、围栏诱捕、猎狗围猎等种群调控手段。
⑤处理方式:严格落实《******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精神,全面禁止对猎捕的野猪进行食用。猎捕的野猪须按《**省禁食野生动物处置办法》进行无害化处置或作为动物饲料等非食****动物园将猎捕的野猪作为动物饲料利用)。
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2027年11月
8.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9、评标方式:本项目利用综合评分法,采用多投单**式确定各包中标供应商,即投标供应商可以同时投三个包,但只能中一个包。评标时按“第 1包→第 2 包→第 3 包”的顺序依次进行评审。第 1 包的第一预中标供应商在通过第 2 包评审的前提下,视为第 2 包的有效投标供应商,但不参与第 2 包的中标候选排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履约能力;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及方式:2026年5月12日-5月18日,请符合条件企业通过邮箱或现场进行报名,领取《评分办法》,邮箱****@qq.com
2.报名地点:**县**中路49号****服务中心2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科。
四、投标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1.截止时间:2026年5月18日11:00;标书代写
2.地点:****服务中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科。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2026年5月18日15:00;标书代写
2.地点:****3楼会议室。
六、参与投标单位
1、凡符合上述要求并愿意响应采购的单位,请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供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法人不能参加请提供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参照《评分办法》准备相应材料。以上资料必须全部加盖单位公章,用材料袋统一密封,封面上加印询价项目名称并加盖骑缝章。标书代写
2、投标单位请于开标前将相关投标资料装订成册密封提交(同时投标3个包的,每个包分别提交3份材料,合计9份),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七、中标通知书发放
业主根据实际需要,在中标通知书发出**行现场资格审查。****政府官网公示结束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八、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格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进行处罚。
九、付款事项
付款方式:验收结束后,按照实际捕杀野猪数量,据实结算服务费,具体付款时间以转账为准。
注:甲方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等额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可拒绝付款,并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地 址:**县岗湾街道**中路49号(大戏院隔壁)
联系人:孙书豪 联系电话:0551-****8239
2.****管理部门
****管理部门:****财政局
地址:**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
电话:0551-****8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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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