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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市**江过江给水管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申请报告》(报批稿)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供水服务质量,加强保障城市供水安全性,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8〕35号)、《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壮族自治区2017年本)及《****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实施的行****行政审批局的通知》(防政发〔2017〕39号),同意**市**江过江给水管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建设。
项目代码:****。
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建设地址:**市防****江水营村段江面。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建设一根D1220×22过江钢管230m及阀门井、排泥井等相关附属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给水管网敷设工程、土方工程、围堰工程、河堤路破除及恢复、河堤护岸破除及恢复以及相关配套工程。
项目总投资695.51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本金139.10万元,占总投资的20%;银行贷款融资556.41万元,占总投资的80%。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严格执行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规定。
三、本项目招标范围**工程。工程招标活动由项目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详见附件1)。
四、项目核准支持性文件为:******局《关于审核**市**江过江给水管更新改造工程管网路径方案意见的函》。
五、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六、请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其他相关事项报批手续。
七、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建设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八、按照有关规定,项目开工建设后,项目业主每月月底前需登录**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 (http://zxsp.****.cn/)报送项目进展信息,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发改、统计部门将对屡次通知仍不按要求报送或更新信息的项目业主,认定为失信行为并列入失信名单。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2026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市**江过江给水管更新改造工程项目
| 项 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形式(包括未达到必须招标的情形)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 计 | 核准 | ||||||
| 勘 察 | 核准 | ||||||
| 工程监理 | 核准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本项目总投资695.51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本项目**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设计、勘察、工程监理不在招标范围内,可采用不招标方式。 2026年4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