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李庄镇2026年农文旅融合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县砀城人民东**侧御都星城**星居C2#楼103号房
成交金额:伍佰叁拾玖万叁仟元整(****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7.2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名称:**县李庄镇2026年农文旅融合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施工范围:**县李庄镇2026年农文旅融合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项目经理:朱莎莎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皖234********49575 |
五、评审专家名单:尹书中(组长)、孟庆先、张建国、孟红震、王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约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邮箱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邮箱:****@qq.com,联系电话:张爽 183****7333。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
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张爽
电 话:183****7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