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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县2020年公租房(市直调剂)建设项 目--**小区(4#楼)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管理局)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无 |
| 地理位置 | **自治区-**市-**县 |
| 说明 |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 号),建设单位********管理局)于2026 年 4 月 27 日组织召开了**县2020年公租房(市直调剂)建设项 目--**小区(4#楼)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水土保持法定程序完整;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基本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运行基本正常;水土保持后续管理维护责任落实,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具备验收条件。 依照相关规定,我公司现将验收材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和意见,我公司将及时处理或解答。 公示时间:自2026年4月28日起,至2026年5月27日止。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