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设备采购(信息化)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05月12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设施设备采购(信息化)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4月29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中:包1(附表1.2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表,附表1.3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
包1:原招标文件
附表1.2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表
包1:****设施设备采购(信息化)-安防、网络、楼宇智能化等
| 序号 |
评标因素(权重分)标书代写 |
评标标准标书代写 |
|
| 技术评价项 (F=100分) |
整体性能 (42分) |
投标人所投视频监控系统的55寸LCD拼接屏支持双激活模式下同时录像,组网后需以唯一IP接入,当一台设备出现异常后另一台设备需支持接管且录像不丢失、业务不中断,当异常设备故障恢复之后,数据需支持同步回迁。满足计3分。 (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更正后:
附表1.2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表
包1:****设施设备采购(信息化)-安防、网络、楼宇智能化等
| 序号 |
评标因素(权重分)标书代写 |
评标标准标书代写 |
|
| 1 |
技术评价项 (F=100分) |
整体性能 (42分) |
投标人所投视频监控系统的55寸LCD 拼接屏内置智能系统,可快速读取显示屏信息,包括屏幕背光源、亮度、对比度、分辨率等,具有配套控制软件,可通过串口控制屏幕,不需要遥控器的接入,实现遥控器的所有功能。满足计 3分。 (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包1:原招标文件
1.3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
(包1:****设施设备采购(信息化)-安防、网络、楼宇智能化等)
| 序号 |
评标因素(权重分)标书代写 |
评标标准标书代写 |
|
| 商务评价项 (F=100分) |
综合实力 (38分) |
投标人所投解码器产品制造商应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获得过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得3分,获得过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标书代写 |
|
| 投标人所投解码器产品制造商应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获得过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得5分,获得过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标书代写 |
|||
更正后:
1.3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
(包1:****设施设备采购(信息化)-安防、网络、楼宇智能化等)
| 序号 |
评标因素(权重分)标书代写 |
评标标准标书代写 |
|
| 商务评价项 (F=100分) |
综合实力 (38分) |
为保证项目产品使用中的信息安全性,投标人所投人脸识别一体机产品制造商获得ISO/IEC 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IEC29151个人身份信息保护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项1.5分,合计3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 投标人所投解码器产品制造商应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获得过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得5分,获得过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标书代写 |
|||
开标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上午9:00分标书代写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招标文件及其他条款或更正内容与本次更正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而招标文件的其他条件和款项仍然有效。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教育局
(2)地 址:**市**区学堂路**岭001号
(3)联系人:张歆
(4)邮 编:412000
(5)电 话:177****7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2)地 址:**市**区泰**路1399号神腾国际13栋27楼
(3)联系人:王萍
(4)邮 编:412000
(5)电 话:0731-****9789
(6)电子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