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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环境保护部的有关要求,现将《********煤矿锅炉(改)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内容(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煤矿锅炉(改)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市**********煤矿****广场内;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拟建设2台65t/h循环流化床锅炉(一用一备)及其附属配套措施,**锅炉采用低氮燃烧+SNCR+液相COA系统脱硝、布袋(超净滤袋)除尘器除尘、炉内喷钙+半干法脱硫工艺处理后,烟气经1根70m高烟囱排放。项目建设后停用现有3台20t/h蒸汽锅炉;
投资:本次验收时实际总投资10958.93万元,环保投资2210.94万元,占总投资的20.02%。
公示时间: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6月11日
联系人:张俊梅
电话:156****066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附件:
《********煤矿锅炉(改)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煤矿锅炉(改)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报告链接:https://pan.**.com/s/1x2KRDpgWxzcxdshsqnPR4wpwd=csyj
提取码: cs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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