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 + 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要求,****政府服务效能,优化用户体验,更好地展现暖城政数形象,现就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运维保障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运维保障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采购金额: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运维保障服务项目):
合同包金额:60000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 1 | ****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运维保障服务项目 | 1.局网站运维保障服务:负责局网站栏目维护和栏目数据的迁移;负责页面维护,调整首页数据块、展示字段及数据链接、分页等参数,新增并优化各类网页动态特效;负责网页监控、访问统计,每3天为一个周期检查链接是否存在问题;负责浏览器兼容;负责搜索功能维护;负责后台系统维护,排查、处理各类发布故障问题;新增“AI检索”模块;乙方收到甲方修改需求及意见后,需在2小时内响应处理,并同步反馈修改进度。 2.微信公众号运维:负责基础设置维护,包含菜单栏目设置和优化、功能模块搭建、账户安全维护;对公众号内所有已正式发布的文章、图片、视频、音频等素材进行完整备份;负责公众号封面设计、尾部引导图制作及其他需要的图文设计;负责公众号后台技术维护、功能故障排查与处理,配合单位完成动态信息发布相关的技术协助(如格式调整、发布操作指导等)。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承建方具备本地化服务团队及同类项目成功案例;
(2)具备项目延续性要求,与现有政务云平台、数据库等系统无缝对接,该公司为唯一技术兼容方。
三、拟定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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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采购单位名称:****
地址:**市伊****广场T1-614室
联系人:南女士
联系电话:0477-****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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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