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新材料产业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南路717号**科技产业园B9栋西侧
中标(成交)金额:149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新材料产业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工信局完成新材料产业服务承接相关工作 服务要求:1.针对优势细分领域提供行业发展报告,更新**市新材料产业(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和前沿材料产业图谱,编制重点企业名册;2.配合市新材料产业专班开展企业调研工作,并编制《**市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3.提供有效项目线索不少于10条,组织招商洽谈活动(含上门拜访、邀请来芜考察)不少于4次,编制**市新材料产业招商推介材料(招商手册、招商PPT);4.负责省“双招双引”平台项目录入、更新、纳统等相关数据统计工作;5.配合市新材料产业专班开展产业链供需、产学研用等要素对接活动;6.掌握市新材料产业和前沿材料产业龙头企业、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新产品、新技术有关情况。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杨正、汪美莉、罗小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支付标准:按采购文件约定执行
收费金额: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无效投标单位:无
三、中标单位业绩:无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广场A2座1031,联系电话:186****1745。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3-****129。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要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政通路66号
联系方式:童科长 0553-****819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广场A2座10楼
联系方式:186****17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融
电话:186****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