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 项目名称 |
临淮镇退捕禁捕保留船只拆解残余价值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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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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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6年5月12 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6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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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挂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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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321614 所在地:**省**市**县临淮镇城头居委南环路1号 联系人及电话号码:刘殿如,138****2979 产权人承诺:本次出让标的权属清晰,产权人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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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 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县临淮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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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数 |
53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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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
以标的现状、评估报告为准,成交后标的由成交人负责拆解运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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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 评估情况 |
出让评估价格 |
8428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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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机构 |
**天圣房地产土地****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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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圣资报**字(2026)第0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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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2026年4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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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起拍价(元) |
增价幅度(元) |
竞买保证金(元)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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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淮镇退捕禁捕保留船只拆解残余价值转让 |
842850 |
1000或其整倍数 |
200000 |
53艘 |
以标的现状、评估报告为准,成交后标的由成交人负责拆解运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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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事项 说明 |
一、价款支付方式 1.买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成交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2.签订合同时,买受人应向转让方缴纳1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于所有船只完成拆解、清场且通过转让方验收合格后无息一次性退还。 3.如买受人违约,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产权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二、事项说明 1.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转让方不统一组织勘察标的,意向受让方务必在竞价前咨询清楚和实地查看标的(船只残缺不齐存在部件缺失),标的的质量、数量均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拍卖机构均不提供任何承诺、服务以及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向转让方提出任何要求。 联系人:刘殿如,138****2979。 3.本次拍卖所列示的标的数量和质量仅供参考,以现状拍卖,意向受让方实地察看为准。转让方及拍卖机构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出让资料、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拍卖机构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参与。 4.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即表明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要求。 5.意向受让方应认真阅读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对标的有疑议的,应当在提交报名材料前提出,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转让文件的要求和条款。 6.标的交付后,受让方应在转让方监督下,受让方将退捕禁捕保留船只从停放点运离到转让方指定场所按要求进行拆解,3个月内完成拆解全部工作,并将现场打扫干净。停放场所、拆解、清理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如未按规定时间拆解完成并清运现场,如逾期,每天按成交价1%处罚,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逾期达10日以上的,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受让方应无条件退场,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未拆解及未运出拆解残值等视为受让方自愿放弃权益。 7.拍卖成交后,标的交付由转让方负责。受让方参照《船舶定点拆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自行拆解,要求每条船至少拆解成3-4段,10米以下拆解成3段,10米以上的拆解成4段以上,拆解至不可恢复后需经转让方验收并验收合格。拆解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拆解产生的旧料、废料由受让方自行处置。受让方自行负责标的的运输及拆除,拆除后残值自行保管处理,按照转让方要求将拆除的残值运离现场,标的拆解、装卸、运输均由受让方自行组织安排并承担全部费用及安全、环保。转让方和拍卖机构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8.受让方在拆解过程中应保持拆解现场周边区域的卫生整洁,拆解工作完成后,应将拆解现场周边区域所有旧料、废料清离现场,不得破坏环境卫生,确保周边区域及水体无污染,严禁就地掩埋。受让方在拆除过程中全程雾炮降尘、运输车辆严禁带泥上路,清运完成后,应将所有旧料、废料清除现场,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过程中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处理费、搬运费用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因垃圾及材料运输、存放不合规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受让方全权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 9.在拆除清运过程中,受让方应遵守《拆解合同》中要求的施工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确保作业人员安全,受让方在拆除过程中如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意外伤亡事故,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10.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前,因标的发生的任何风险由转让方承担,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由受让方承担。 11.拍卖人只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产权人、拍卖人不提供成交标的价款发票,由买受人自行开据发票,并承担全部税费。 12.标的的交付及相关事宜由转让方负责,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双方共同签字交接,受让方接收后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标的瑕疵或者其他权利。 三、其他 1.本次出让底价及评估价为不含税价。 2.本公告涉及资金、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一旦成交,出让费缴纳即以竞价成交价为准,不随市场相关价格波动而波动。 3.转让标的以展示现状为准,按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实地勘察、咨询,全面、准确地了解标的现状。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为由向转让方、拍卖机构提出任何要求; 4.合同签订并交付使用前,因标的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转让方承担;在合同签订并交付使用后,因受让方原因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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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 |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应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3.参加报名的竞买人经营范围须具备“船舶拆除”的经营类别。 4.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不诚信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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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买人须承诺的事项 |
意向竞买人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竞买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竞买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竞买人须承诺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4.意向竞买人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5.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受让方承诺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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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查文件 |
《评估报告》:苏圣资报**字(2026)第0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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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
一、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本标的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买受人,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如有标段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买受人,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订合同。 二、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7日下午17:30(非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投标人登录”→“产权交易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手册》。不接受现场等其他方式报名。意向受让方登录**市公共**交易服务平**,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s://ggzy.****.cn/bszn/005008/****1029/39bd4dc7-2788-44aa-b2b1-e4e69f3ac6d4.html),并在**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49.****.17:7082//jsztk/#/1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因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报名竞价的,相关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3.报名时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到网上报名系统: (1)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备“船舶拆除”的经营类别)。 (2)法人代表证书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内须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任命书及身份证。 (4)受让申请及承诺函。 (5)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竞买标的名称,回单需显示打款方和收款方完整信息,带星号、符号或隐藏信息的无效)。 意向竞买人应及时交纳交易保证金、登陆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保证金未到账、须上传至报名系统的资料未按要求全部上传或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价资格。 意向竞买人因未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导致无法参与网上报名、竞价的,相关责任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200000元整。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6年5月27日17:30。标书代写 3.缴纳方式: 3.1意向竞买人须通过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转入(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为准)保证金专用账户。 (1)户名:****交易中心 (2)开户行:**银行**支行 (3)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请各意向受让方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意向受让方业务系统,在产权交易业务模块中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缴纳完成后点击“查询明细”刷新缴纳状态。 注意:1)、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2)、企业法人申请报名,****公司账户打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效) 保证金未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放弃报名,不具备资格。标书代写 意向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标的的情况,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4.处置方式: 4.1竞买成功后,受让方的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须另行缴纳成交价款。被确定受让方的,按公告约定与出让方签订《合同》后,交易中心在收到出让方出具的退还保证金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4.2未成交意向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成交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5.意向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1作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5.2在竞价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3非法获取产权人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4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5干扰、阻挠他人竞价的。 5.6买受人(竞价成交方)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成交价款、与产权人签订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等不履约行为的。 5.7在竞买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竞买活动正常进行的。 5.8报名成功后,不出价导致本项目流标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9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产权人造成损失的。 5.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产权人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意向买受人还需另行赔偿。 四、竞价及成交 1.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5月28日上午09:30。 2.竞价方式:增价加价。 增价幅度:1000元或其整倍数。 自由竞价期:30分钟。 延时竞价期间隔时间:5分钟。 3.成交方式:最高价成交。 本次出让采用网络竞价形式,请意向受让方认真阅读公告《**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录平台,按规则参加。 五、合同签订、价款支付及资产移交 1.受让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交清拍卖佣金(成交价款4%)。 2.转让方与受让方在收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同时受让方付清成交价款、合同履约保证金。 3.逾期缴价款、签订合同均视为放弃中标,其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4.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交接时办理移交手续并书面确认移交清单。 六、其他 未尽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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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转让方:**** 联系人:刘殿如 联系电话:138****2979 |
拍卖机构:**** 联系人:陈秋伊 联系电话:181****6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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