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网挂字﹝2026﹞17号 2026-5-12
受****委托,****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号地块 |
宗地面积 |
10000.42㎡ |
宗地坐落 |
**路以东、临湖路以西、王元之路以南、**大道以北 |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大于1.0 小于等于2.4 |
建筑密度 |
≤40% |
|
| 绿地率 |
≥25% |
建筑限高 |
≤100米 |
土地用途 |
商业用地 |
| 宗地现状 |
该宗地现状为净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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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起始价(万元) |
2265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453 |
最小增价幅度 (万元) |
10 |
| 开工时间 |
自交地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 |
竣工时间 |
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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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让价款 支付 |
该宗地出让价款可分期缴纳,竞得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出让价款的50%,一年内付清。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产生的利息,由竞得人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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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 注 |
一、该宗地拟****中心,需与2023-12-2号地块统一规划建设,实行组合打包供应,意向竞买人在参与该宗地的竞买时,必须同时参与2023-12-2号地块的竞买,确保项目开发建设的整体性。 二、该宗地具体建筑后退地界、建设退让道路红线、停车泊位等建设要求及配建内容见规划条件。 三、根据《****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绿色智能建造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5﹞42号)相关规定,**房屋建筑工程须实施装配式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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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编号 |
宗地面积 |
12634.3㎡ |
宗地坐落 |
**路以东、临湖路以西、王元之路以南、**大道以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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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让年限 |
商业40年 居住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0 小于等于2.2 |
建筑密度 |
≤25% |
| 绿地率 |
≥30% |
建筑限高 |
≤80米 |
土地用途 |
居住用地 |
| 宗地现状 |
该宗地现状为净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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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起始价(万元) |
3306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662 |
最小增价幅度 (万元) |
10 |
| 开工时间 |
自交地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 |
竣工时间 |
自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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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让价款 支付 |
该宗地出让价款可分期缴纳,竞得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出让价款的50%,一年内付清。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产生的利息,由竞得人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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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 注 |
一、该宗地与****号地块统一规划建设,实行组合打包供应,意向竞买人在参与该宗地的竞买时,必须同时参与****号地块的竞买,确保项目开发建设的整体性。 二、该宗地的主要用途为居住用地,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小于40%,大于30%,具体建筑后退地界、建设退让道路红线、停车泊位等建设要求及配建内容见规划条件。 三、根据《****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绿色智能建造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5﹞42号)相关规定,**房屋建筑工程须实施装配式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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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一)满足挂牌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通过“**省公共**产权交易平台”参加竞买。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凡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过程中有不良记录或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一年以上以及拖欠土地出让金未缴纳的企业,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竞买活动。
三、相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交易平台为“**省公共**产权交易平台(网址:https://cqjy.****.cn)”。意向竞买人应按照“**省公共**产权交易平台”相关规则,完成市场主体登录、参与竞买、缴纳保证金、提交竞买资格申请、竞买出价等流程。相关业务流程及业务操作,详见竞买流程图和交易平台“使用操作手册”。
(二)竞买人应登录“**省公共**产权交易平台”查询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相关文件,并认真阅读《**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等文件。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后,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无异议。
(三)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后,竞买人应在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产权交易平台”获取竞买保证金支付专户,并一次性将竞买保证金转入保证金专户。竞买保****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缴款账户名称须与竞买申请人名称完全一致。****银行保函作为参加土地竞买的履约保证方式。标书代写
特别说明: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关联企业、母公司、子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名义代缴竞买保证金。
(四)竞得土地后,竞得人须持竞买申请书、资质审查通知书、资质审查合格通知书、竞买结果告知书、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竞买保证金凭证、出让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竞买人公章),到****签订《成交确认书》。
(五)未按上述要求参加竞买的,竞买行为无效。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为有底价挂牌出让,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6年5月13日—2026年6月1日;
(二)下载出让文件及提交竞买申请起止时间:2026年5月13日—2026年6月16日16时;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6年6月16日16****财政局财政专户的时间为准,竞买人交纳成功后,****财政局国库科开具收据);标书代写
(四)提交资质审查截止时间:2026年6月16日16时前;标书代写
(五)网上挂牌起止时间:2026年6月2日8时—2026年6月18日10时。
六、其它事项
(一)在挂牌期限截止前5分钟内仍有竞买人报价的,将对挂牌宗地进行网上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宗地的土地使用人在使用土地的过程中应当遵守关于土壤环境管理方面的规定。
(三)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逾期未付清成交价款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出让人依法收回土地,同时追究竞得人的法律责任。
(四)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七日内,在项目区树立公示牌。同时在项目建设期间配合****工作人员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现场巡查,并与****工作人员共同填写建设用地项目跟踪管理卡予以监督管理。
(五)《挂牌出让文件》为本公告组成部分,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省公共**产权交易平台为准。
(六)如在使用**省公共**产权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问题和困难,请与下列工作人员联系:
省公共**产权交易平台注册服务电话:027-****0935
省公共**产权交易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27-****0945
****业务咨询电话:0713-****260
****财政局国库科保证金咨询电话:0713-****581
特别说明:意向竞买人未按照以上联系方式咨询,导致其报名或竞买不成功的,其责任及后果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出让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出让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三路23号
联系方式:0713-****772
(二)受托出让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新区**路特1号
联系方式:0713-****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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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