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桂民发[2026]2号)精神,让我区符合条件的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享受到专业、便捷的居家养老服务,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服务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踊跃报名。
一、报名机构基本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即可:
1. 合法登记:已依法办理市场监管、民政或编办登记,业务范围包含“养老服务”或“居家养老服务”等。
2. 具备服务能力:能够提供本公告《服务指引》(附件1)中的服务项目,如助餐、助浴、康复训练等,至少能提供其中5项以上核心服务。
3. 管理规范:建立了基本的安全、合同、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4. 购买保险:已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服务对象购买意外伤害责任险(可承诺在开展服务前完成)。
5. 接受监管:****民政局监督,按要求使用补贴资金、报送服务信息,无虚假行为。
二、服务形式及人员要求
(一)服务形式与要求
1. 统一平台:服务机构需学会使用“民政通”APP或小程序进行接单、记录服务过程。
2. 服务内容:服务项目、时长可参考《服务指引》(附件1),机构可根据老人实际需求灵活组合,但不得随意缩短服务时长、降低服务质量。
3. 价格公示: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做到明码标价,同时提交收费标准至我局备案。
(二)服务人员基本要求
1. 健康证明:所有服务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
2. 岗前培训:上岗前应接受过养老服务相关培训,如法律、沟通技巧、操作规范、应急处置等,不强制学时要求,但机构需承诺上岗前完成必要的岗前培训并记录。
3. 专业资质(按岗位区分):
医生、护士、康复师:需持有有效的医师、护士、康复治疗资格证书。
养老护理员:建议持有五级(含)以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为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毕业生。
社会工作者:建议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心理咨询师证书。
说明:对养老护理员和社工,不强制要求全部持证,但机构应优先选派有经验、有培训经历的人员上岗。
(三)业绩要求
1. 从业年限:机构成立并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满1年即可申报;新成立机构(不满1****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或其他业绩证明。
2. 服务规模(满足其一即可):近1年内,累计服务居家老年人不少于100人次;或当前长期签约服务的老年人不少于20人。
特别说明:为鼓****社区服务组织参与,对在本区注册、深耕社区、口碑良好的机构,上述人次和人数的要求可再酌情降低,具体由我局审核认定。
三、报名材料清单
请准备以下材料,均需PDF格式,按顺序整理:
1. 申报表:《**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机构申报表》,详见附件2,需填写完整并盖章。
2. 登记证书:营业执照、民非证、事业法人证书扫描件。
3. 人员证明材料:至少3名核心服务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保或雇佣协议、健康证明、相关资格证书。
4. 业绩证明材料:服务台账、服务协议、验收单、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等,能说明服务经历即可,不要求非常规范。
5. 信用证明:机构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的查询结果截图。
6. 《承诺书》:详见附件3,需签字盖章。
7.服务收费标准备案材料:前期需至少提供其中5项以上核心服务收费标准,其余服务收费可后续增加备案。
四、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1. 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止。
2. 报名方式:将上述材料电子版(PDF)发送至邮箱:****@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报名+机构名称”。
3. 纸质材料:可暂不提交,待初审通过后通知补交。
4. 咨询电话:0776-****675,****民政局养老服务和社会组织管理股;地址:**区**一路33-1****机关第二办公区二楼222室)
五、审核流程及动态管理
1. 资格审核:我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
2. 名单公示:审核通过的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纳入服务名单。
3. 动态管理:对入围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考核服务质量。对服务差、投诉多、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并依法处理。
附件:
1.**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指引
2.**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机构申报表
3.承诺书
****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