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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081MA3P59FG33 | 建设单位法人:苗晓亮 |
| 于择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路7号 |
| 氟硅新材料生产和氯化钾**利用项目(氟硅油产品生产装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4-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路7号 |
| 经度:122.11855 纬度: 37.2287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8-25 |
| 威环文审书〔2022〕1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2-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0 |
| 6 | 运营单位名称:**** |
| ****1081MA3P59FG3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081MA3P59FG33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979796N | 竣工时间:2026-02-01 |
| 2026-02-12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2-26 |
| 2026-04-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0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11743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氟硅新材料2080t(其中包括三氟丙基甲基环三硅氧烷即D3F1060t,羟基氟硅油50t,甲基氟硅油50t,乙烯基氟硅油300t,含氢氟硅油20t,氟硅胶600t)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羟基氟硅油50t,甲基氟硅油50t,乙烯基氟硅油300t,含氢氟硅油20t |
| 分阶段验收第三次,本次仅验收氟硅油产品,三氟丙基甲基环三硅氧烷即D3F生产装置和氟硅胶生产装置分别于2024年10月和2025年4月完成了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羟基氟硅油生产工艺:碳酸铵溶解→聚合反应→分层→水洗分层→脱水→过滤→产品(羟基氟硅油) 甲基氟硅油、乙烯基氟硅油生产工艺:D3F脱水→聚合反应→中和→薄膜蒸发→短程蒸馏→产品(甲基氟硅油/乙烯基氟硅油) 含氢氟硅油生产工艺:D3F脱水→聚合反应→中和→过滤→薄膜蒸发→短程蒸馏→产品(含氢氟硅油) | 实际建设情况:羟基氟硅油生产工艺:碳酸铵溶解→聚合反应→分层→水洗分层→脱水→过滤→产品(羟基氟硅油) 甲基氟硅油、乙烯基氟硅油生产工艺:D3F脱水→聚合反应→中和→薄膜蒸发→短程蒸馏→产品(甲基氟硅油/乙烯基氟硅油) 含氢氟硅油生产工艺:D3F脱水→聚合反应→中和→过滤→薄膜蒸发→短程蒸馏→产品(含氢氟硅油)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5#车间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24排放;拟建项目所有挥发性有机物引入在建项目焚烧炉焚烧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22排放 含盐废水处理装置:有机废气引入焚烧炉焚烧处理 污水处理站废气:污水处理站所有水池密闭,各处理单元废气、臭气等污染物引入焚烧炉废气处理系统 拟建项目高浓度含盐废水采用含盐废水处理装置;其他废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位于厂区东南角 噪声采取隔声、消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 危险废物暂存危险废物库。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一般固废回用于生产或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进焚烧炉或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验收项目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24(DA019)排放;挥发性有机物引入现有废气焚烧炉焚烧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22(DA002)排放 含盐废水处理依托现有含盐废水处理装置产生的有机废气引入焚烧炉焚烧处理 污水处理站各处理单元废气、臭气等污染物依托已建成废气焚烧炉处理系统 氟硅油生产装置产生的高浓度含盐废水依托现有含盐废水处理装置;其他****处理站。污水处理站,位于厂区东南角 采取隔声、消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 危险废物暂存依托现有危险废物库。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一般固废回用于生产或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理。 |
| 危险废物不进焚烧炉,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厂区东南建设1座1080m3的事故水池、2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 | 实际建设情况:厂区现有事故水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合建,共1250m3,可以满足项目需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591 | 0 | 0 | 0 | 0.059 | 0.059 | |
| 0.052 | 0.202 | 15.004 | 0 | 0 | 0.254 | 0.202 | |
| 0.0021 | 0.004 | 0.758 | 0 | 0 | 0.006 | 0.00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1.878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33 | 0.082 | 0 | 0 | 0.033 | 0.033 | / |
| 0 | 0.06 | 7.52 | 0 | 0 | 0.06 | 0.06 | / |
| 0 | 0.028 | 0.5187 | 0 | 0 | 0.028 | 0.028 | / |
| 0 | 0.057 | 11.5402 | 0 | 0 | 0.057 | 0.057 | / |
| 1 | ****处理站 | 该项目生产废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l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限值B级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1、3****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本项目羟基氟硅油生产装置产生的高浓度含盐废水经厂区现有含盐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与其他废****处理站处理达到******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经一企一管进入******处理厂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公司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企业已按照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做好了污水收集管道、污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水池及罐区等区域的防渗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进口pH范围为7.6-7.9(无量纲),悬浮物日均值最大值为88 mg/L,化学需氧量日均值最大值为1138 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最大值为508 mg/L,氨氮日均值最大值12.5 mg/L,总氮日均值最大值为24.3 mg/L,总磷日均值最大值为1.84 mg/L,总有机碳日均值最大值为657 mg/L,氯化物日均值最大值为824 mg/L,全盐量日均值最大值为1091 mg/L,可吸附有机卤化物日均值最大值为0.428 mg/L,氟化物日均值最大值为31.6 mg/L,石油类日均值最大值为1.74 mg/L,动植物油日均值最大值为1.54 mg/L;****处理站出口pH范围为7.6-7.9(无量纲),悬浮物日均值最大值为45 mg/L,化学需氧量日均值最大值为342 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最大值为52.1 mg/L,氨氮日均值最大值6.42 mg/L,总氮日均值最大值为11.8 mg/L,总磷日均值最大值为0.37 mg/L,总有机碳日均值最大值为87.2 mg/L,氯化物日均值最大值为430 mg/L,全盐量日均值最大值为632 mg/L,可吸附有机卤化物日均值最大值为0.164 mg/L,氟化物日均值最大值为5.3 mg/L,石油类日均值最大值为0.76 mg/L;动植物油日均值最大值为0.80 mg/L,监测结果均符合应执行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限值要求,也同时满足**市******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要求。 ****处理站各类污染物的处理效率分别为悬浮物49.0%-50.1%,化学需氧量69.9%-70.9%,五日生化需氧量为89.7%-89.9%,氨氮48.5%-51.7%,总氮45.4%-52.1%,总磷77.2%-79.8%,总有机碳86.2%-87.6%,氯化物47.8%-49.5%,全盐量42.1%-44.0%,可吸附有机卤化物55.8% -61.7%,氟化物82.4%-83.9%,石油类51.0%-56.3%,动植物油37.8%-61.8%。 |
| 1 | 氟硅油生产装置工艺废气 | 依据环评批复要求,项目工艺废气排放标准同时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表1Ⅱ时段、表2和表3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标准和表2标准、《****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3161-2018)表1和表2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4、6标准,对于重复项目按最严标准执行。厂界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表3限值要求,颗粒物、氯化氢排放浓度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限值要求;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执行《****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3161-2018)表2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限值要求。 | 项目工艺废气、危废暂存****处理站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焚烧炉焚烧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排放。工艺产生的颗粒物经有效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7m高排气筒DA019排放。废气无组织排放管控措施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要求,采取了源头控制、过程强化管理等措施,挥发性有机液体原料均采取密闭方式存储,液态物料上料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污水处理站所有水池均已加盖密闭。 | 验收监测期间,上料废气排气筒DA019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5 mg/m3,满足应执行的《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限值要求。 焚烧炉废气排气筒DA002三氯乙烯未检出,VOCs折算排放浓度最大值为6.62 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7.9×10-3 kg/h,满足应执行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DB 37/2801.6 -2018)表1 II时段和表2标准限值要求;硫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74 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9.4×10-3 kg/h,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49(无量纲),满足应执行《****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3161-2018)表1标准限值要求;氨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15 mg/m3,满足应执行《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2301-2017)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折算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8mg/m3,SO2折算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mg/m3,NOx折算排放浓度最大值为8mg/m3,满足应执行的《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限值要求;氟化氢折算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27mg/m3,CO折算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6mg/m3,二噁英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15 ng TEQ/ m3,均满足应执行的《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表3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浓度最大值为0.58 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表3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403 mg/m3,氯化氢浓度最大值为0.12 mg/m3,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标准限值要求;氟化氢浓度最大值为8.9×10-3mg/m3,氯气未检出,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硫化氢浓度最大值为0.007 mg/m3,氨浓度最大值为0.16mg/m3,臭气浓度均小于10,满足均满足《****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2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5#车间外下风向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89 mg/m3,7#车间外下风向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79 mg/m3,8#车间外下风向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81 mg/m3,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减振、消声、隔声等噪声防治措施 | 该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优先选用低噪音优质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东、西、南、北厂界噪声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 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52dB(A),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要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要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送至******公司进行焚烧发电处置。碳酸铵上料过程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等一般固废要回用于生产。生产工序产生的蒸馏/精馏残渣、过滤杂质、含溶剂类废物、清洗设备产生的废溶剂、污水处理站污泥、含盐废水处理产生的废盐、焚烧炉炉灰、破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必须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置。 | 已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了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本项目不新增人员,不新增生活垃圾;碳酸铵上料过程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回用于生产;生产工序产生的蒸馏/精馏残渣、过滤杂质、含溶剂类废物、清洗设备产生的废溶剂、污水处理站污泥、含盐废水处理产生的废盐、焚烧炉炉灰、破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委托****进行转运并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暂存依托厂区现有一般固废暂存库和危废库。 |
| 1 | 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控,设置三级防控体系,依托在建项目1080m3事故水池,配套应急装备,对各风险源建立并落实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园区建立风险应急联动机制,防止事故发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并报**市生态****支队****大队备案。 | 已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控,设置了三级防控体系,企业已建设了1座1250m3的事故水池、1座1200m3的事故水池,本次项目依托现有1250 m3的事故水池,配套了应急装备,对各风险源建立并落实了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园区建立风险应急联动机制,防止事故发生。企业修订了原有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增加了应急预案中关于本项目的内容说明,明确了处理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基本原则,对项目所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因素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并提出相关的预防措施和方案,****小组的主要职责及环境突发性事故发生时的主要工作内容,企业制定的风险应急预案已于2025年12月5日在**市生态****支队****大队进行备案,备案编号371003-2025-75-M。 |
| 项目依托高端新材料生产项目(在建项目)的5#车间及焚烧车间,相关配套设施、仓库及公用工程(污水处理、焚烧炉、危险废物库、消防水系统、压缩空气及仪表空气系统、氮气供应系统等)均依托在建项目,不新增用地。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氟硅油产品装置生产线位于在高端新材料生产项目的5#车间建设,相关配套设施、仓库及公用工程(污水处理、焚烧炉、消防水系统、压缩空气及仪表空气系统、氮气供应系统等)依托高端新材料生产项目,不新增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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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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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已建成项目均正常生产,本项目废气与现有项目一同进入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无法单独计算总量,本次焚烧炉污染物排放量为全厂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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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