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省**市2026年中央财政林草有害生物防治项目靶向松材线虫新型纳米杀线剂飞防治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省**市2026年中央财政林草有害生物防治项目靶向松材线虫新型纳米杀线剂飞防治理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900000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主要完成松材线虫病防治飞防治理,通过无人机飞防,使用靶向松材线虫纳米杀线剂(早期感病松树救治药剂)防治松材线虫,确保松材线虫得到控制并杀死松材线虫,使感病早期的松树获得救治,降低林间病死树的数量,治理面积总共约0.6万亩。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省**市2026年中央财政林草有害生物防治项目》批复的“靶向松材线虫新型纳米杀线剂飞防治理项目”,拟采用的药剂系****牵头研发,属于松材线虫病第三代飞防制剂,具有以下先进性: (1)通过添加抗干旱成分,提高松树抗干旱能力,**了救治窗口期;(2)通过靶向纳米技术,实现杀线剂均一散布、分钟级内吸渗透,进而由松针快速进入树木输导组织;(3)各相关区县已开展推广示范,取得良好成效,适宜该区域的使用。药剂具有靶向性强、避免雨水冲刷、低毒、低残留、长持效期、区域针对性强等优点,通过与同类松林大面积航空喷洒应用的杀线剂产品进行比较,结合查阅相邻区域应用验收意见、查新报告等支撑材料,专家组认为该产品具有满足采购需求的唯一性。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由于本项目从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因此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龙蟠路159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5月12日 至 2026年05月1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县华阳镇登源路7号
联系电话:0563-****392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财政局
联系地址:**市**县印潭路财政人社综合大楼5楼
联系电话:0563-****324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
联系地址:**县华阳镇**路2号
联系电话:0563-****962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114.8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