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园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1.2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园区经贸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园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立项的批复(阜合经贸【2026】10号)
1.4 招标人:****
1.5 项目业主:****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园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 建设地点:****园区
2.6 建设规模:****园区内的现状河流属颍河水系,有阜颍河、华侨沟、芦桥沟、华山路明渠、**路明渠、康**、姚桥大沟、柳沟等水系,其中芦桥沟为区域内主要排涝水体,全长6.8km,流域面积29.4平方公里,入颍河处现状建有****泵站。****园区芦桥沟等相关水系的水**、水环境、水生态等问题,推进园区内水**、水环境、水生态协同治理,需对芦桥沟排口的初期雨水溢流污染及相关水系进行控制和改造,****园区水质目标的实现。工程投资约2亿元,防洪堤级别为2级。
2.7 项目投资估算:20000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规划设计方案通****园区研究同意后,自委托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勘察测绘(含物探)、项目建议书(根据最新方案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步编制;可研批复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通过后30个日历日完成施工图设计。根据设计不同阶段,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以上为暂定设计工期,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对设计工期进行调整。暂定9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阜合现代产业园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勘察和设计。主要为芦桥沟水系新(改)建及部分排水管道改造,其中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约5.5km的水系改造、调节坝、调蓄站和配套截流系统、生态修复工程、湿地处理工程以及水质净化处理工程、阜颍河等现状水系以及规划水系、排水通道(含临近排水设施)的新(改)建和部分配套截流系统的勘察和设计等。本项目争创省级及以上奖项。
服务范围主要包括:1、芦桥沟水系改造、固定坝工程及部分排水管道改造,约5.5km;2、拟在逍遥津片区上游设置1座调蓄站和配套截流系统,降雨时截流、调蓄区域内的初期雨水,旱季时截流、调蓄处理区域内的旱季污水,调蓄处理规模10000立方米,截流管道3.5km,最大管径DN2000。3、逍遥津湖体片区生态湿地修复工程,占地约50ha。具体工作内容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300万元
2.13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资格条件:
(1)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①或同时满足条件②和③:
①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 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 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资质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 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② 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③ 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设计合同(或EPC项目中承担设计工作)工程总投资额1.4亿元(或前期勘察设计费或前期工作费21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综合治理(或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类似项目:指须至少包含点源治理(或控源截污工程)、初期雨水面源污染治理(或初雨调蓄池)、内源治理(或清淤工程)、生态修复(或湿地净化)设计内容中的2项内容。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证书。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标书代写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标书代写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标书代写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标书代写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家数不超过3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市政相关设计任务,且须满足相关资质要求,同时满足3.1.2投标人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3)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任务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上述3.1.1(2)工程勘察资质要求;
(4)联合体各方均符合3.1.6条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05月1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交易中心网站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新版】(http://hy.****.com/onlineBidder/default/login_bidder?type=13)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3175;0551-****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03日 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新版】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8.1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3日 10时00分标书代写
8.2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市**新区**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大道与**路**)2楼3号开标室标书代写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标书代写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网站、**省公共**交易监管网、**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
地 址:**市**大道8号
邮 编:236000
联 系 人:耿主任
电 话:0558-****098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邮 编:230000
项目负责人:王亮
电 话:0551-****3175、****38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新版】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8516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3830、0512-****8516
11.5 ****管理部门
****管理部门:**市****管理局
地 址:**市**区**路2588号
电 话:0551-****3530、0551-****3680
12.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园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户名:****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支行;子账号:179****62976]
[户名:****交易中心;开户行:****公司****支行;子账号:102********010********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