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华路(黑龙江路-泰山路)工程施工答疑澄清公告第1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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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文华路(**路-**路)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文华路(**路-**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

投标人疑问:

1.疑问事由:招标文件附录5注2要求:投标人****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数据等级 C 级及以上项目业绩网页截图作为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

我单位部分投标业绩为****管理部门、公共**交易平台公开招标中标项目,项目程序合法、交易全程公开可查。因建设单位客观原因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未将项目信息录入四库一平台,非我单位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提供四库一平台C级及以上业绩截图。

理由:a.该类项目严格履行公共**交易法定招标、中标程序,受行业主管部门全程监管,公示信息公开可查,项目真实性、合规性具备官方公信力;b.项目已完成四方竣工验收,工程建设内容、履约周期、项目经理任职情况均有完整书面材料佐证,完全满足本项目项目经理业绩考核实质要求;c.项目未录入四库一平台、无数据等级截图,系建设单位未办理相关手续导致,并非投标人隐瞒业绩或材料不全,若以此否决投标人资格,有违招投标公平公正原则及择优竞争初衷;d.仅单一限定必须提供四库一平台截图,无形中排斥合规存量业绩,限制潜在合格投标人参与项目竞争,不符合工程招投标常态化评审实务要求。

疑问:①对于经公共**交易平台正规中标、已完成四方竣工验收的合法真实项目,在无法提供四库一平台网页截图的情况下,是否认可其作为本项目项目经理有效业绩

②可否同意我单位以以下全套佐证材料替代四库一平台截图,作为项目经理业绩资格审查依据:(1)项目正式合同协议书;(2)公共**交易平台招标公告、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查询网址及网页截图;(3)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的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恳请贵单位予以书面答疑澄清,明确上述公共**交易中标且四方验收齐全、因业主原因未录入四库一平台的业绩,是否予以认可采用。

回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项目经理业绩应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四库一平台”)“数据等级”C级及以上项目业绩网页截图。如“四库一平台”网页截图相关信息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金额、项目经理姓名等)的,投标人可提供以下任一材料进行补充说明。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加盖相应单位的公章)。

请问我单位仅提供以下资料是否认定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回复:详见本补疑第一问回复。

3.针对:文华路(**路-**路)工程,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本项目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7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请问:我司提供业绩项目名称为:**市**街道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三期),合同金额:6805万元。**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合同信息建设规模内容为:本项目道路总长度约13.73公里,涉及道路面宽2-8米;建设内容:**社区、**社区、**社区、**社区和***区域内街巷道路升级改造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工程,对社区内**路、**路、**路、**路、**大道**横路、**等多条道路、街巷进行升级改造。是否满足招标文件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请明确。

回复: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包含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7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予以认可。

4.我公司项目经理****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四库一平台”)“数据等级”C 级及以上项目没有业绩网页截图,但能提供(1)合同协议书。(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加盖相应单位的公章)。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详见本补疑第一问回复。

5.我方拟派项目经理的业绩为联合体中标市政道路工程,合同金额≥700万元,满足招标文件规模要求。我方为联合体参与方,承担49%施工任务,并非名义参与。虽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项目经理为牵头人方项目经理,但我方项目经理已在四库一平台、施工许可证中备案,可直接证明其在该项目中担任联合体参与方项目经理岗位,实际履行管理职。请问此种情况项目经理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路与**路**中国视界A3栋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0551-****537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项目负责人:王枫茹

电 话:0551-****3831;****3147

2026年5月12日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5月12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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