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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配套服务用房)EPC总承包
答疑及补遗通知一
一、答疑部分
无。
二、补遗部分
各潜在投标人,现对《****园区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配套服务用房)EPC总承包》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
1、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修改为:总工期3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勘察及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新增合同条款14.4.(3):勘察费进度款支付
(1)勘察成果全部递交发包人,取得勘察审查合格书且完成勘察结算审查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勘察费结算价的8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支付至勘察费最终结算价的100%。
3、本项目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修改为:2026年5月17日17:00。标书代写
4、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截止时间修改为:2026年5月18日17:00。标书代写
5、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6年6月3日9:30,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相应顺延。标书代写
注:已发布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无论各潜在投标人是否查看本通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视各潜在投标人已知晓并理解本通知的所有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代理机构:****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