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退锡废液再生回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镇镇山路108号,邮编:514100
联系电话:0753—****073 传真:****07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退锡废液再生回用项目 | **** | **市**县广福镇乐干村 | **市******公司 | ****位于**市**县广福镇乐干村(地理坐标:E116°12′6.597″,N24°50′53.515″)。该公司年产双面多层电路板40万平方米项目于2018年11月通过环评审批(蕉环建函〔2008〕21号),项目目前已完成竣工验收并申领国家排污许可证。该项目原环评要求退锡废液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现拟进行技改,****处理站旁约50m2的闲置车间建设退锡废液回收系统,处置规模为500吨/年。本项目仅对本企业线路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退锡废液进行回收利用,不承接外单位退锡废液。本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 | 1、废气:调配工序产生的硝酸雾(以NOx计)经碱液喷淋洗涤吸收法处理至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厂内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噪声:采取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3、废水:酸雾吸收塔废水收集后进****处理站处理至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后排放。 4、固体废物:废退锡水浓缩液桶及锡泥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氯化钙、护铜剂、铁盐、尿素、沉降剂A、沉降剂B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公司回收处理。 | 项目无需开展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