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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5-12
一.委托人名称:****
二.项目名称:**市鹿**公园路47****艺术馆十年运营权
三.项目编号:****
四.转让方式:综合评议
五.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4月24日
六.评议日期:2026年5月12日
七.评议结果:
八.****小组名单:王**、章**、叶**、候**、林**。
九.其它事项:
参加本次项目的参议人认为该受让结果和评议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评议人提出质疑。评议人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人对评议人、产权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评议人、产权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市鹿****集团****纪委投诉。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市鹿**海事路17号金可达商务楼810室。
十.联系方式
1.项目咨询联系
联系人:孙女士、徐女士
联系电话:152****3681、150****0690
2.评议人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市鹿****集团****纪委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77-****6881、178****9861
3.****中心纪检
监督电话:0577-****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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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