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项目名称:****龚村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
我院在用的龚村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已到期。该系统是我院医养结合服务的核心业务支撑平台,承担老人信息管理、服务流程运行等关键职能,契合国家医养结合信息化发展要求,系统稳定性、数据准确性直接决定医养服务质量与管理效率,也是保障老年人信息安全、提升养护服务水平的重要基础。为确保系统高效稳定运行,****中心医养服务业务的长期稳定开展,****中心信息化系统维保服务,服务内容含系统日常巡检、故障快速响应、版本适配、兼容性保障、老人信息数据安全维护、技术支持等,确保系统持续稳定运转,满足医养服务全流程管理需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80000.00元(人民币大写:捌万元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供应商唯一性与技术专有性
********中心信息化系统的原始开发商,作为一家专注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的企业,持有该系统相关的软件著作权及专利(含老人安全监护相关专利),拥有系统底层架构、核心技术及专属维护权限,是唯一能够提供与原系统完全兼容、精准适配运维服务的主体,其具备的软件著作权及专利优势,确保了运维服务的专业性和唯一性。
(二)不可替代性与运维特殊性
龚村信息化系统直接应用于医养结合核心业务,承担老人信息管理、服务流程运行等关键职能,涉及老年人个人敏感信息,对系统响应时效、运行稳定性、数据安全性和保密性要求极高,运维工作需深度贴合原系统架构,严格遵循医养结合信息化相关规范,确保无中断、无差错,保障医养服务有序开展。
第三方供应商因未掌握该系统底层架构、核心技术及专利授权,缺乏有效的系统维护能力,无法实现与原系统的高度兼容,也无法保障老人信息数据交互的高效性、安全性,更换供应商将导致系统运行不稳定、****中心医养服务中断,严重影响****医院医养服务秩序,不符合医养结合信息化建设相关要求。
****医院相关业务软件的高效、精准数据交互,保证医养服务业务流程、数据标准、系统框架、界面风格以及安全体系的一致性,维持系统长期稳定运行,切实保障老年人信息安全和医养服务质量,必须由原系统开发商****提供专属运维服务。
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本项目经专业人员论证,符合上述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情形,具备单一来源采购法定适用条件,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要求。
拟定供应商:****
供应商地址:**省**市高新****广场A栋9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8-****0036
采购单位地址:**市**区岷东大道北段9号北楼11楼A区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