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拟实施的养护项目,招标人为****,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目中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人:****。
2.2工程名称:****养护项目。
2.3工程地点:**县境内。
2.4工程内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养护起止时间 | 养护 时长 |
养护 面积(㎡) |
拟招标控制价(含税)(元) | 备注 |
| 1 | 聚龙府南园南区 | 2026.5.29-2027.****.1 | 19个月 | 10000 | 118750 | 在建工程 |
| 聚龙府南园北区 | 2026.9.22-2027.****.1 | 20000 | ||||
| 2 | ****社区 | 2026.5.29-2027.5.28 | 12个月 | 9000 | 22500 | 在建工程 |
| 3 | 养老中心院内及北侧工程 | 2026.8.31-2027.8.30 | 12个月 | 17497 | 43742.5 | |
| 4 | 集团大楼 | 2026.5.29-2027.5.28 | 12个月 | 7000 | 17500 | |
| 5 | 彤阳公司 | 2026.8.31-2027.8.30 | 12个月 | 4000 | 10000 | |
| 6 | 妇幼保健院 | 2026.5.29-2027.5.28 | 12个月 | 13406 | 33515 | |
| 7 | ****中学 | 2026.5.29-2027.5.28 | 12个月 | 20000 | 30000 | |
| 8 | 教育局 | 2026.5.29-2027.5.28 | 12个月 | 9200 | 11040 | |
| 合计 | 110103 | 287047.5 | ||||
注:最终按实际实施项目为准。
2.5最高投标限价:287047.5元。
2.6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5月。
2.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0标段划分:该项工程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园林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苗木施工或苗木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
3.4.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2业绩要求:无。
3.4.3信誉要求:
(1)在**省范围内,投标人没有被县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中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4.4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函”中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从2026年0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标书代写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5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标书代写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单独密封,封口加盖单位公章;或以基****银行保函、担保方式或保险保单缴纳,****银行保函、担保或保险保单原件。
4.2履约保证金
4.2.1、履约保证金数额:中标价×10%。
4.2.2、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履约担保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
4.2.3、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日历天内(签订施工合同之前)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4.2.4、履约保证金的扣除
(一)承包人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承诺标准或中间验收部位不合格或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等原因被扣除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
(二)承包人因未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施工期间两次及以上达不到计划进度目标而被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三)承包人因未能履行或全部履行合同规定的工作而被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4.2.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应退还的部分(无息)。
五、工程款支付办法
(1)完成合同约定的养护工作,且养护区域苗木成活率达98%以上,2027年1月15日前且收到乙方开具的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实际实施项目总价格的50%价款;
(2)完成合同约定的养护工作,且养护区域苗木成活率达98%以上,待本合同全部到期且收到乙方开具的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实际实施项目的全部剩余价款。
(3)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注:付款时,承包人须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税务发票。
六、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七、评标定标方法
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8.1获取时间:2026年05月12日至2026年05月17日。上午08:30-11:30时,下午14:30-18:00(**时间,节假日不休)。
8.2报名材料
8.2.1需提供材料:单位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文件费凭证等材料盖章的扫描件,上述材料需通过电子****公司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63.com)。
8.2.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获取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向投标联系人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合理选择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逾期购买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标书代写
8.3招标文件制作费300.00元(转账时请务必简称注明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售后不退,除项目终止招标外。投标人必须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方能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缴纳方式:(支付宝账号:159****6390,收款人:张萍珍。请备注报名单位简称和项目名称简称或现场缴纳。)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城幸福大道北侧、旺海路西侧地块
联系人:陆羽
联系电话:159****526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商贸城27号楼4楼
联系人:万 卉
电 话:152****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