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全市成果汇总及合并区的县级成果汇总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4月30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5月12日
二、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全市成果汇总及合并区的县级成果汇总服务采购项目;合并区包含(**区、山**、**区、开发区、示范区))(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规格)
(3)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采购人指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服务,并具备验收条件;
三、中标情况
| 采购内容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磋商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 **** | **省**市郑东新区**大道197****广场B618 | 395000.00 | 元 |
四、评审专家名单:
王玉娥、申玉香、朱玉成(业主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照《****协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成交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https://nyncj.****.cn/)上发布,成交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若为授权代表的,则须提供针对本项目质疑事项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并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市**区九州路 178 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 0392-****896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珠江路**大厦北楼13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77****6808
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77****6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