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度质量监督抽查检测服务项目 | ||
| 品目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 采购单位 | ****(机关)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5月12日 17:55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5月12日 17:41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袁坤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8****1913 | ||
| 采购单位 | ****(机关)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灌江路16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9****944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县县城幸福路西侧黄海**侧御景豪庭B03幢商业102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袁坤 | ||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度质量监督抽查检测服务项目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五条规定: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为“****2026年度质量监督抽查检测服务项目”,而招标文件中多处现“**县2026年度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查检测服务”本项目主要围绕全县食品安全抽查检测并非质量监督。会导致投标人无法准确理解采购需求。存在歧义、属于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
无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
单位名称:****(机关)
单位地址:**县灌江路166号
联系人:孙其成
联系电话:189****94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县县城幸福路西侧黄海**侧御景豪庭B03幢商业102室
联系人:袁坤
联系电话:158****19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坤
电话:158****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