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公告】青山区民政局关于招募失智长者“喘息服务”项目托养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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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健全**区认知障碍照护服务体系,有效缓解失智老年人家庭照护压力,****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具备认知障碍照护能力的养老服务机构,作为失智长者“喘息服务”项目的承接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依托具备医疗或专业失智照护资质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短期专业失智照护、营养膳食管理和失智康复训练等服务,维持和改善托养老人的认知功能与生活质量,让家属得到切实有效的喘息机会。

补贴对象:在**区居住的60岁及以上失智老年人,优先倾斜低保、特困中独居、空巢、留守、高龄、失能、残疾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失智老年人。****政府集中照护的救助对象不纳入本次补贴范围。

补贴方式:经专业认知能力评估后,确定为失智的**区居住的60岁以上老年人,政府补贴每位老年人一个月的失智照护费,床位费、餐费及其他生活费需老年人自理。如补贴结束后,老年人继续入住,各项费用需自理。补贴费用先由机构为老年人抵扣,区民政局审核通过后按月进行资金拨付。

实施周期:根据资金使用完毕截止。

二、招募对象

(一)资质条件

1.依法登记备案,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经营范围包含养老服务),在民政部门完成备案的养老机构。

2.具备合法有效的消防、食品、医疗(如提供医疗服务,需提供医疗方面资质)、护理等相关资质。

3.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重**全责任事故,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二)机构功能配置

1.设置相对独立的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实行单元式管理,环境温馨、布局合理、基础设施齐全。

2.配备安全可靠的适老化设施、防走失、紧急呼叫等装置,服务场所进行无障碍改造,有条件的可进一步配备智能化、人性化设施。

3.服务场所整体色彩柔和,采用防眩光照明、暖色调墙面,无明显环境噪音,适配失智长者照护需求。

(三)人员配备

1.配备至少1名专职认知障碍照护服务负责人,1名专职/兼职认知障碍照护专项评估员。

2.护理人员与失智长者配比不低于1:3。

3.照护团队可链接或配备社会工作者、康复治疗师、心理辅导员等专业人员。

(四)设施与服务能力

1.配备认知训练、康复训练、文娱活动及非药物干预相关设施设备。

2.具备个性化照护方案制定、动态调整、风险预案处置能力。

3.鼓励运用人员定位、跌倒监测、智能药盒等智慧养老设备,提升照护安全与效率。

三、申报材料

1.**区失智长者“喘息服务”项目报名表及服务承诺书(见附件)。

2.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消防、食品、医疗等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4.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平面图、设施设备清单。

5.照护团队人员配置表、资质证书复印件。

6.项目实施方案。

7.相关管理制度(风险预案、安全保障方案等)。

8.取**誉及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按顺序整理成册,加盖机构公章,纸质版、电子版一并报送。

四、报名时间

2026年5月12日—2026年5月18日

五、招募流程

符合申报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可拨打电话0472—****219进行预报名,并于5月13日前将申报****人民政府2楼219办公室(****养老一股),****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报名截止后,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召开专家评审会和实地审核,以评优比选的方式确定项目承接机构。

****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则,择优选定**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专业机构积极参与,共同助力**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此招募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

2026年5月11日


附件:

**区失智长者“喘息服务”项目报名表.docx

**区失智长者“喘息服务”服务项目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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