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基地项目(一期)
第1号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嵊****基地项目(一期)》招标文件(招标编号:****)澄清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中“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人员均可。)”更正为:“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规﹝2025﹞3号)的规定;(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人员均可。)”
二、原招标文件中“表5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工程名称: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上岗资格证明 |
已承担在建工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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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 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原服务单位 |
**** |
主要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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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工程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班子。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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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为:“表5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工程名称: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上岗资格证明 |
已承担在建工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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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 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原服务单位 |
**** |
主要工程名称 |
|||
| 1、本工程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班子。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2、企业施工活动涉及建筑起重机械的,须增加配备 1 名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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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原招标文件与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有不同的,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详见**市统一数字招标系统中的答疑澄清文件或附件。
四、其他内容不变。
第1号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若与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有重复之处,以第1号澄清文件为准,所修改的内容对投标单位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并按要求参加投标。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