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法院会议室改造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4月29日5、评审日期:2026年05月12日6、评标地点:**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13室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服务期1、项目概况:****法院会议室改造项目,主要内容有:本项目所有拆除、装修、设备采购、安装集成、系统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技术培训、质保期内运维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确保项目达到使用功能及验收标准。
2、工期: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设备安装、系统调试、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3、质保期:一年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至缺陷责任期满6、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包三、成交结果情况包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成交金额单位1**法院会议室改造项目****公司**省**市伊滨区光武大道与**路交叉口翡翠庄园19号楼1单元902室467500.00元四、评审专家名单徐会杰(组长)、赵利梅、王延伟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方式标准向成交供应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7000.00元六、成交结果公布媒介及期限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
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
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地址:****大道24号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0379-****700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址:**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4室联系人:王萌联系电话:0379-****3611电子邮箱:****@163.com3、监督部门:****督查室监管部门联系人:李先生监督电话:0379-********2026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