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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财政局审核,同意下列购机申请者享受补贴,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2026年5月12日开始至2026年5月18日止,对下列申请者获得补贴有异议者,请书面和电话向****反映。联系地址邮编:**市恩城街道根塘街4号、529400,联系电话:****207,联系人:李艺、郑健林。
附件:**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公示表(2026年中央资金第2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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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