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心项目已由**回族****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社会审发〔2026〕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通过自治区提质扩容专项资金、自治区财政资金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招标编号:****
建设地点:位于****古雁校区内东北侧,用地范围和规模由自然**部门具体确定。
建设规模:****研究中心1栋,占地12.6亩,建筑面积12591平方米,****实验室、生物****实验室、****实验室等,同步建设铺装硬化、照明、绿化、管网等配套工程。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成果文件。
招标范围:本次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包含土建、装饰、强电、弱电、火灾报警、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室外工程等项目建设所需的所有内容)、BIM设计、施工阶段技术服务、项目竣工备案验收,同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办理以及施工配合阶段技术服务等有关工作。竣工后实现BIM模型城建档案归档;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参加各类论证及协调会议,及时解决现场出现的设计问题,确保工程进度;保证各专业工程造价不得超过本项批复概算,如控制价编制阶段出现超概情况,需及时配合建设单位解决,不得影响项目整体进度;达到本项目整体报建、使用功能、正常运转等所有可能涉及的所有设计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12日00时00分起至2026年05月19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电子标服务
5.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标书代写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6月0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回族****建设厅,联系电话:0951-****535。9.联系方式招标人:****
地 址:****学院路
项目负责人:赵平
电 话:0954-****44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县虹桥街**大厦B座2201室
联系人:马丽、牛磊、徐军
电 话:181****5892、0951-****145
2026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