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模块化机房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中心就“模块化机房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进行集体谈判,2026年4月29日发布了采购公告,现就有关内容发布更正公告如下:
一、原文件内容:
第一项:“****中心硬件设施要求
1.机柜要求
11)IT机柜配置2个PDU,输入交流单相230V63A,输出20位10A+8位16A(国标口),垂直安装,不占用服务器安装U位。主控柜配置2个PDU,输入交流单相230V32A,输出18位10A+6位16A(国标口),垂直安装,不占用服务器安装U位;
2.配电要求
2)▲定制配电盘,适配50K UPS 2N架构配电单元,一路市电一路U电, 200A 3/3 24U 单路输入,输出C32/1P*16,含系统输入,防雷器,维修旁路,PDU,行级空调*2,辅助电源核心技术指标,提供相应的技术规格书/技术方案书,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3.精密空调要求
1)▲风冷行级空调内机,含封闭框尺寸≥600*1100*2000mm(宽*深*高),制冷量≥15.2kW,显热比大于0.95(工况:室内回风37℃/20%RH,室外35°C)。
3)采用EC风机,风机数量不小于5个,最大送风量应不小于3300m3/h。
五:评分标准
| 价格部分(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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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价格评分 |
30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有效响应最终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该供应商的最终报价)×3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 企业能力(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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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企业资质及信誉 |
6 |
2.提供数******部网络安全等级三级及以上保护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得2分;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 技术参数(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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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空调系统指标 |
10 |
2.采用EC风机,风机数量不小于5个,最大送风量应不小于3300m3/h,提供技术规格书/技术方案书,得1分;不满足/不提供相关参数不得分; |
”
第二项:“接收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接收时间:2026年5月13日 上午9:00~9:30;
截止时间:2026年5月13日 上午9:30;”标书代写
第三项:“谈判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5月13日 上午9:30;”
二、上述条款变更为:
第一项:“****中心硬件设施要求
1.机柜要求
11) IT机柜4个,其中2个IT机柜不需要安装PDU,另外两个各配置2个PDU,输入交流单相230V63A,输出20位10A + 8位16A(国标口),垂直安装,不占用服务器安装U位;主控柜配置2个PDU,输入交流单相230V32A,输出18位10A + 6位16A(国标口),垂直安装,不占用服务器安装U位;
2.配电要求
2)▲定制配电盘,适配50K UPS 2N架构配电单元,一路市电一路U电, 200A 3/3 24U 单路输入,输出C63/1P*6+C32/1P*4,含系统输入,防雷器,维修旁路,PDU,行级空调*2,辅助电源核心技术指标,提供相应的技术规格书/技术方案书,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3.精密空调要求
1)▲风冷行级空调内机,含封闭框尺寸≥300*1100*2000mm(宽*深*高),制冷量≥15.2kW,显热比大于0.95(工况:室内回风37℃/20%RH,室外35°C)。
3)采用EC风机,最大送风量应不小于3300m3/h。
五:评分标准
| 价格部分(3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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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价格评分 |
32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有效响应最终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该供应商的最终报价)×32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 企业能力(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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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企业资质及信誉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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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参数(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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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空调系统指标 |
10 |
2.采用EC风机,最大送风量应不小于3300m3/h,提供技术规格书/技术方案书,得1分;不满足/不提供相关参数不得分; |
”
第二项:“接收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接收时间:2026年5月20日 上午9:00~9:30;
截止时间:2026年5月20日 上午9:30;”标书代写
第三项:“谈判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5月20日 上午9:30;”
三、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中心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