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于2026年4月29日通过****官方网站发布采购公告,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8日,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不具备开评标条件,本次招采作流标处理。因作业需要,满足血透室工作要求,保障院内水处理系统长期、稳定的运行,现发布二次招采公告,各潜在投标人可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格式详见附件)。加急标书代写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软化水质用盐采购项目
采购用量:约750KG/月,以实际需求量为准
采购期:三年。
二、供货要求
1.医院每月进行一次软化水质用盐计划报送,****医院采购需求后按照要求于3天内送达,紧急情况下,供应商须6****医院,未按采购人要求供应的如实记入考核表。
2.如果供应商一年内未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供货累计出现3次,采购人有权终止供货协议。
三、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自行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中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若供应商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竞标(成交)资格);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成立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新成立企业提供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经营许可证书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有效资质,****医院要求及时供应材料。
2.2签订合同前须提供相关的资质文件。
四、报名事项
1.公告发布期限:2026年5月11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止;
2.发布媒介:****官方网站
3.请于2026年5月15日18:00前将本项目报价函密封报送或邮寄至**市竹园北路1号(****)行政科教楼210室,未按要求提交的报价函采购人有权不予采纳。
五、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市竹园北路1号
联系人:胥老师
电 话:0877—****103
****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