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张****公司(招标人)拟对 张****公司2026年屋面防水等零星工程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下列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张****公司2026年屋面防水等零星工程维修项目
2.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3.标段划分: 1个标包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项目地点:张****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6.工期: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至2026年12月31日或工程金额累计达到49.5万元(含税),以先到为准。
7.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8.质量标准:相关指标完全能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
9.最高投标限价:49.5万元(含税),投标人在招标人提供的含税上限价基础上报统一费率(%),最高限价费率为30.41%(利润+管理费),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二、招标范围
张****公司已开工建设10年多,建筑物及设施年限使用较长,存在部分脱落、破损,需要维修便于保障设施正常使用。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矿内办公楼、生产楼、各单位的生产车间、职工食堂、职工宿舍等的屋面、门、窗、玻璃更换、水电、卫生间管路维修、保温等零星维修;
2、全年矿内零星维修。
具体维修要求详见第四章的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三、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2.资质条件: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在信用中国官网查询,投标人不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名单;
6.****集团****公司/张****公司失信投标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该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资质要求和条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请你单位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 2026 年05月 08 日 12 时 00分(**时间、下同),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com/)获取招标文件。
2.如未注册,请登录www.****.com,在首页右上角点击“用户注册”。请务必注册为“投标人角色”方可正常参与投标。注册咨询电话:400-0099-555。
3.注册成功后如因相关注册信息发生变更(注: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均属),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咨询电话:400-0099-555),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者,责任自负。
六、投标截止时间、文件递交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 2026 年 05 月 12 日 10 时 00分(**时间)
2.文件递交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在线递交
(注:本次采购为全流程电子采购响应,须办理手机扫码签章功能或者是办理CA锁,其中采购、开标、评标过程均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进行,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通过网络参加开标即可。)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上同步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
2.招 标 人: 张****公司
地 址:**省**市**县老军****煤矿
联 系 人: 顼工
电 话: 158****4510
技术联系人:李工
电 话:159****8081
3.平台服务机构:****
联 系人: 苏工
电 话: 0551-****1357
张****公司2026年屋面防水等零星工程维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张****公司2026年屋面防水等零星工程维修项目(招标编号:****)项目,于2026年05月12日10时00分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公示期:自2026年05月12日至2026年05月15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1357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六)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七)提出质疑的日期;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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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