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黄湾镇大临村搬**置用地项目(****)地块位于**省**市黄湾镇大临村,四至范围为:****路、南至沿塘路、西至农用地、北至农用地,地块面积为18313m2,地块中心点经纬度:E120.742777°,N30.383874°,地块用地****基地(070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等相关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共布设6个土壤点,1个地块外土壤对照点,本次调查项目土壤点钻探深度为6m。现场采样过程中,共计送检31个土壤样品(包含对照点4个样品,3个土壤平行样品),检测了pH、《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45项基本项目)”;调查地块内设3个地下水点,1个地块外地下水对照点,共计送检5个地下水样品(包含1个地下水平行样品),检测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常规指标以及乙苯、二甲苯指标。
本次地块内土壤检测指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及**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DB33 / T 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检测指标中浊度、肉眼可见物超《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IV类水质标准限值,其他指标符合(GB/T14848-2017)IV类水质等标准限值;考虑本地块地下水不做饮用水开发,浊度、肉眼可见物指标也无毒性,对人体健康没有风险。本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及敏感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可以结束初步调查,无需进入下一步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