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采取电子竞价交易方式举行“2026年**省省级储备粮竞价销售交易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此次竞价销售标的物圆粒早籼稻谷共计2499.780吨。此次标的物品种、质量、交货地点详见《2026年**省省级储备粮竞价销售交易清单》(以下简称交易清单)。
参与交易的会员至少提前1-2个工作日(16:00之前)向****指定账号汇入保证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2156G),确保有足额的保证金进行交易。汇款时务必使用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银行账户,否则资金无法到账。汇款后应及时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客户端查询资金到账情况。交易页面点击“进入专场”,进入后页面会显示保证金已转入交易资金,需点击“确定”。如遇问题,请致电****。
收款单位名称:****
(1****银行:中信银行**洪城支行
账号:311********93945364
(2****银行:农发行**市昌北支行
账号:203********100********2900002
3.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按照成交金额的1.5‰向买卖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
4.出库费用30元/吨,由买方负担。省级储备粮自然损耗和水分杂质减量由承储企业承担。具体咨询各省级储备粮食出库库点或者咨询****购销信息部0791-****8069。
5.政府储备粮溢余按《****政府储备粮溢余处置办法》“****政府储备粮溢余可以按同一货位(仓、廒、罐)粮食销售合同,以合同价格直接销售给同一购买方。”
6.买方必须于合同成交之日起30天内将全额货款一次或分批汇入指定账号同时在客户端提交《出库通知单》。同一买方在同一库点、同一批次购买粮食数量在2000吨(含)以上的,或每年除夕(正月初一前一天)前45天内成交的粮食,付款期限可**15天。买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全额货款并开具《出库通知单》的,卖方单方解除违约部分的交易,扣除违约部分保证金,保证金无法弥补卖方损失的,卖方有权向买方继续追偿。
7.买方必须在成交之日起60天内提清货物。同一买方在同一库点、同一批次购买粮食数量在2000吨(含)以上的,或每年除夕(正月初一前一天)前45天内成交的粮食,出库期可**15天。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买方未在规定履约期限内完成出库的,对已开具《出库通知单》实际未完成出库部分,卖方提出主张的,交易中心依据交易规则判定买方违约,扣除违约部分保证金,合同终止。卖方产生的实际损失追偿详见《**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竞价销售交易合同》。
8.如遇交易标的流拍,需要在当日下午15:00举办流标转挂牌交易会,委托方必须于当日上午11:40****中心提交转挂牌交易书面申请,过期不予受理。当日12:00之前发布补充公告。
****或远程交易终端。
****购销信息部0791-****8069
财务科电话:0791-****7706
交易科电话:0791-****9836
信息技术科电话:0791-****1019
商务协调科电话:0791-****9126
2026年5月13日**省省级储备粮
未尽事宜,按《**省地方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交易规则(2025年5月12日修订)》执行。
“2026年5月13日**省省级储备粮竞价销售交易公告”应委托承储库点****储备库要求,把交易标的号“****0513scxs002”的数量2499.78吨拆为2个标的,更改为标的号“****0513scxs002”数量1000吨和标的号“****0513scxs003”数量1499.78吨,其它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省省级储备粮竞价销售交易清单》。
特此公告!
2026.5.13 **省省级储备粮竞价销售交易清单.xlsx.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