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关于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旗肉牛产业全链条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培育壮大本土龙头企业,健全完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推动肉牛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集约化发展,现面向全旗公开征集**2026年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龙头企业培育项目建设意向申报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2026年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龙头企业培育项目
(二)资金扶持方式
项目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管理模式,项目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绩效评价合格后,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补贴资金额度不超过项目核定总投资的30%,单个申报企业年度补贴资金最高不超过60万元。
(三)重点支持建设内容
1.屠宰加工基础设施升级:支持肉牛定点屠宰车间改扩建、标准化生产流水线建设、智能化屠宰加工设备配置、低温排酸冷藏库**与改扩建。
2.精深加工能力提升:扶持高端牛肉制品精深加工、预制菜研发生产、风味产品开发,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品附加值。
3.副产品综合利用:鼓励肉牛屠宰副产品无害化处理与**化利用,发展生物制品、饲料加工等配套产业,实现绿色循环发展。
4.品牌与流通体系建设:支持区域公共品牌与企业自主品牌培育、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冷链物流仓储设施建设、线上线下销售渠道拓展。
5.联农带农机制完善:支持企业与养殖户、**社建立稳定利益联结关系,开展订单养殖、保底收购、技术服务、入股分红等模式,带动农牧民持续稳定增收。
6.产业配套服务提升:支持肉牛良种繁育、冷配技术服务、疫病防控、标准化养殖技术推广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二、申报主体范围
**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专业从事肉牛良种繁育、标准化养殖、定点屠宰、精深加工、品牌运营、冷链物流、联农带农产销对接等业务的企业。
三、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1.主体资质合规:在**境内依法注册、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申报项目相关业务,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项目实施与资金管理能力。
2.经营诚信规范:近2年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食品安全、生态环保、安全生产、财政资金违规使用等方面行政处罚或失信记录,银行信用、纳税信用良好,企业管理制度健全、财务核算规范。
3.产业基础扎实:具备与项目建设相匹配的场地、设施、技术、人员等基础条件,主营业务突出,肉牛产业相关经营业绩稳定,具备较强的项目实施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4.联农带农成效显著:建立完善稳定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本地肉牛养殖户、****牧场、******社发展成效突出,带动农牧民增收作用明显,群众认可度高。
5.项目管理规范:能够严格遵守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项目中期调度、竣工验收与绩效评价,按要求规范建立项目台账、财务专账,确保项目实施真实、资金使用合规、建设成效达标。
6.发展导向契合: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我旗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聚焦产业链短板弱项,具备较强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能够有效推动构建“养殖—加工—销售—品牌”全链条协同发展格局。
四、申报材料清单
申报企业须按顺序整理装订申报材料,加盖企业公章,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清晰、有效,具体清单如下:
1.**2026年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龙头企业培育项目意向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相关经营许可资质(定点屠宰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
3.项目实施场地权属证明、现有生产设施与产能情况佐证材料;
4.企业近年度财务报表、经营业绩证明、项目自筹资金落实能力证明材料;
5.联农带农实施方案、**协议、带动养殖户清单、增收成效等佐证材料;
6.项目初步实施方案(含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投资概算、资金筹措、实施计划、绩效目标、保障措施等);
7.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承诺书;
8.企业信用记录、无违法违规记录相关佐证材料;
9.其他与项目申报相关的补充材料。
五、申报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申报时间
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20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方式
申报企业须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6份(加盖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PDF格式,盖章扫描件+可编辑Word版),统一报送至****218办公室,不接受邮寄、逾期及材料不全的申报。
(三)审核遴选流程
企业自愿申报→****政府初审并出具意见→旗农牧局组织资料审核、现场核查、综合评审→择优拟定扶持主体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项目扶持主体(本次择优遴选扶持企业不超过2家)。
六、相关要求
1.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全部责任,凡存在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与扶持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旗级各类财政扶持项目,并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2.项目实施须严格按照申报内容推进,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建设地点、投资规模,确需调****农牧局审批同意。
3.获得扶持资格的企业须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规定,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政、农牧、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4.各苏木镇要认真履行初审职责,严格把关申报主体资质、项目可行性、联农带农真实性,按时完成初审并集中报送。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推广中心畜牧股
联系电话:153****7801
联系地址:**嘎鲁图镇党政新区9号楼218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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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