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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目标:
在不正常航班及特殊情况下,为旅客提供餐饮及食品服务。
(二)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1.符合国家认可的食品安全资质,并符合市场监管部门要求,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2.符合国航《不正常航班服务操作规范》各项标准要求。
(三)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供餐券服务、配送服务,或两者均提供。具体要求如下:
1.餐饮代金券服务:航空公司向延误旅客发放电子或纸质餐饮代金券,旅客可凭券在虹桥机场**商户兑换餐饮。若采用纸质券,由供应商负责印制;
2.延误餐食配送服务: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将延误餐(含套餐及独立包装食品)配送至虹桥机场指定登机口或候机区;
3.配送品控要求:确保餐食在配送至指定位置后仍保持良好的口感和品相,热食不变凉、冷餐不变质,包装无破损或渗漏;
4.餐食标准:餐食质量需符合《不正常航班服务操作规范》第5.4条"地面餐饮服务标准";
5.点心与饮料包装要求:点心、饮料均需采用独立包装,塑封包装食品须清晰标注品名、生产时间、保质期及过敏原信息(如含坚果、乳制品等)。
(四)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供应商应安排专人,实时响应航司需求;
2.供应商应按航司要求的时间、地点和约定的餐食标准提供服务;
3.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旅客透露餐券价值、内部结算价格等信息;
4.配送人员需持健康证并接受定期培训(如涉及配送服务);
5.具备在航班延误通知后60-80分钟内完成备餐及配送的能力;
6.如需配送,应使用专用温控车辆(冷藏车/保温箱),确保食品温度符合安全标准。
(五)验收标准
符合合同条款约定及相关服务标准,保证餐食质量。
|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
|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
|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 ****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
| (七)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
|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
|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
|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
|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
| 7."信用中国"(https://www.****.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
| 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cn/index.html)中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
| 9.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交连续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
| 10.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
| 11.对接国航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包括邮箱、固定电话、手机号(格式自拟)。备注:所有报名材料每页必须盖章。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