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 2026-05-13 | 挂牌结束日期2026-05-19 | |
| 0.5 | ||
| ****公司 | ||
| 龚杰 0710-****571 | ||
| **** | ||
我要报名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鄂FA93H0雪铁龙C6二次挂牌 |
| 转让单价 | 3.375万元/辆 |
| 数量 | 1辆 |
| 挂牌日期 | 2026-05-13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5-19 |
| 资产概述 |
鄂FA93HO雪铁龙C6,购置日期2018年8月27日,评估价37500元。本次转让车辆以现状挂牌转让,年检保险已到期,截止资产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车辆无违章、无事故、无抵押。
|
| 标的所在地 | **省 - **市 |
| 重大事项披露 |
无
|
| 其他 |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5-13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报名保证金5000元/辆****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受让方需认可**大维****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鄂大维至信评报字[2025]第048号),且对内容无任何异议。 3.本次转让车辆以现状挂牌转让。目前车辆停放于****停车场。意向受让方必须对转让标的资产进行现场查勘,并对资产现状予以完全认可的基础上自愿参与竞买。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故障、变速箱故障、底盘故障、仪表盘故障、轮胎故障、电瓶缺电、行驶公里数与评估报告有差异等)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任何风险对转让方****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4.****公司产生的交易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将剩余交易价款和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转****公司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6.****管理所对车辆入籍有不同规定,买受人须先自行了解转入地车辆过户管理政策,****管理所无法办理过户等原因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成功受让后,车辆保险、年检期限到期及违章未处理的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购买及办理,转让方配合并协助办理车辆过户相关手续。车辆办理过户、移交过程中产生的相关(安全责任风险及资产遗失、损毁)及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8.车辆办理过户交接手续时,实际车况及行驶公里数如与评估报告及本次公告的内容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9.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保证成交款能一次性付清。 2.意向受让方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0.5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公司将直接从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先扣****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或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放弃受让的;④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付款要求付款的。
|
| 转让方信息 | |
| 转让方名称 | **** |
| 估值机构 | **大维****公司 |
| 核准或备案 | 备案 |
| 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 | ****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5-07-18 |
| 评估基准日 | 2025-06-30 |
| 评估值(万元) | 3.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