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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公司承建的**县注溪镇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于2024年3月8日竣工验收备案,现******公司委托杨胜贵向我局申请退还该项目所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对该企业申请退还工资保证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日(公示时间从2026年5月12日起至2026年6月11日止)。如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请被拖欠工资人员在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据材料到我局劳动保障维权窗口进行投诉登记,我局将依法开展调查并暂停退款。若未收到该项目欠薪投诉,我局将在公示期满后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请广大农民工朋友及社会各界监督并相互告知。
投诉地址:**县思州文苑,****保障局。
投诉电话:085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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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