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建投]**建投**金龙**县中小河流综合治理一期工程二标 (**河及支流)项目三沟劳务分包标段1中标结果公告
****对建工**建投**金龙**县中小河流综合治理一期工程二标 (**河及支流)项目三沟段进行招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人进行公示。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建工**建投**金龙**县中小河流综合治理一期工程二标 (**河及支流)项目三沟段
招标人:****
****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人为:****
公示期限:2026年5月13日至 2026年5月15日
异议申诉:
投标人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在公示期限之内,向**建投提出,联系电话:155****3761;如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在做出答复之日起三天内
****检查委员会提出,联系电话:0564-****069。
(一)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必须向招标部门或纪检监督部门提交书面的投诉书。投诉书必须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摁手印并
附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投诉书不符合要求
的,将不予受理。投诉书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被投诉人的名称以及投诉人的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或投诉和投诉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投诉请求;
4.投诉事项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提起投诉的日期。
(二)虚假、恶意投诉责任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受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公司采购活动:
1.捏造或歪曲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
3.一年内累计两次投诉被查不属实的;
4.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或者无法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
****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