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5月13日我局拟对****年产1500吨聚醚醚酮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3日-2026年 5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0683
通讯地址:**区**街98****环境局****办公室
邮 编:132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1500吨聚醚醚酮技改项目 | ****开发区主导****工园区片区 | **** | **省****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增熔融工序,**氟化钙暂存库、尾气回收罐,更换活性炭箱尺寸,其余工程内容不进行改造。 |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不得污染周围环境,防止发生扰民事件。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生产车间工艺废气、储罐呼吸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须集中收集,再经有效装置处理后排放,确保颗粒物、SO2、酚类、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4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H2S和NH3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经现有15m高排气筒排放。 2、项目运行过程中应加强各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监控,确保其对各类污染物的去除效率稳定达到本环评文件核定的处理效率,杜绝超标排放。 (三)有效控制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遵循源头和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综合防治原则,在设计和建设中选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和密闭化工艺。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将产生扬尘和恶臭污染物的单元设置尽量远离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1、须建立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管理体系(LDAR系统),对阀门、法兰、泵、压缩机、泄压装置、取样连接系统及管线、其它缝隙接合处(密封处、装卸接合部位等)可能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泄漏的动静密封点布设LDAR检测点,采用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进行泄漏检测;采取对生产车间进行密闭;****处理站各处理单元进行封闭;采用密闭设备及密闭投加方式;加强对设备及管道的维护,确保生产装置正常运行,减少跑、冒、滴、漏等现象发生;加强厂区周围绿化等措施,确保NH3、H2S厂界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2、根据环评文件核算结果和评估意见,本项目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其他各类防护距离****园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卫生、安全、产业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予以落实。 (四)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进行污水处理,进一步优化工艺,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 1、生产工艺废水、废气处理装置****处理站预处理装置处理,再与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真空泵排水、循环冷却排污水、蒸汽冷凝水****处理站综合处理单元处理,出水水质须同时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中间接排放限值****园区污水处理厂商定的相关标准要求后,与纯水制备设备排污水、****园区****园区****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松花江。项目不得建设废(污)水直接排入外环境的排污口,禁止使用明沟,暗渠和渗井排放废水,禁止雨污混排或车运废水,防止污染地表水环境。 (五)切实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 1、根据不同防渗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简单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防腐措施。对**氟化钙污泥暂存库等地(侧)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对排水管线进行防渗、防腐、防漏处理;及时收集地面上散落的污染物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处置;加强污染防治措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其牢**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2、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制度,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及土壤监测点位,定期进行监测,一旦出现指标异常现象,立即启动环境应急预案和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减少对地下水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六)合理布置生产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防止发生噪声扰民事件。 (七)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减量化、**化、无害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项目生产工艺废渣、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分析实验室废液、废试剂瓶、预处理污泥(氟化钙)、生化处理污泥、废机油及、废含油抹布及氢氧化钠、对苯二酚包装废物等属于危险废物,须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在贮存、转移、运输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防止危险废物无序外排,污染环境。纯水制备废过滤介质、废分子筛等一般固体废物优先回收利用,其余按管理要求处理处置;其他包装废物与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存放。 (八)建设单位应强化全厂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和应急防控措施。 1、建设完善的环境风险防控应急设施,并配备足够应急物资。安排专人加强对应急设备和物资的日常检查,确保紧急情况下所有应急设备和物资可有效使用,定期进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修订全厂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2、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与周边企业、****政府应急体系有效衔接,形成区域联动机制,确保区域和松花江流域环境安全。企业在试生产前需开展环境风险防范演练,在项目运行后应开展经常性环境风险防范演练,加强对企业员工环境风险意识教育和应急事故处理能力的培训。企业应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环境风险防范演练中加强对影响范围内环境敏感目标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