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省分行本部办公楼电梯维保项目
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省分行本部办公楼电梯维保项目 |
| 采购内容 | 省分行本部办公楼4部奥的斯SKYrise电梯维保 |
| 项目类型 | 楼宇内系统、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改造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 理由:1、我行办公楼电梯为奥的斯****公司生产的奥的斯SKYrise电梯,****是奥的斯****公司在****公司,为国家A级电梯维修保养资质,负责**区域奥的斯品牌电梯的安装、维修保养服务。 2、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年1月1日实施)第二章第二十二条及《特种设备安全检察条例》(549号令)中第二章第十七条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修理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校验和调试。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而本部电梯维修保养项目为包含电梯维修在内全包服务项目,经我部与********公司没有授权**区域任何一家电梯独立维保商维修保养奥的斯品牌的电梯。 3、办公楼电梯一直由****提供维保服务,已有20多年的**经历,2018年办公楼电梯进行改造,办公楼电梯由奥的斯E411型号更换为奥的斯SKYrise型号,电梯维保服务继续由****承担,在以前年度的电梯维保中服务质量良好,能满足我行对电梯维保的要求。 4、办公楼现奥的斯SKYrise型号电梯为奥的斯品牌高端高速电梯,需保证电梯维修配件供应质量,****公司****公司在**、****中心,备有大量各梯型的常用配件,不仅配件来源可靠,也有效保证了客户电梯出现紧急故障时的配件供应。 |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奥的斯****公司****公司 |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 | **省**市**区秀川街道银南路39号雅戈尔时代之星11号楼14层1403室 |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5月18日18:00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姓名:柳经理 联系电话:0931-****716 电子邮箱:****@ccb.com |
| 异议受理 | 采前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联系人电子邮箱提出,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