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
浙江-湖州-德清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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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 2026-05-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4日-2026年5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471 传真:0572-****072

通讯地址:**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40万套TPE脚垫项目

**省**市**县**镇兴盛路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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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省**市**县**镇兴盛路22号,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本项目总投资10500万元,租用**三和****公司厂房面积9528平方米,购置自动装配生产线、注塑机、吸塑机、修边机等主要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待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实现年产40万套TPE脚垫项目。项目已于2024年5月31****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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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吸塑、注塑等经有效收集****设备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中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等相应标准后通过1根不低于20m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污水管网,送******公司处理达标排放。企业应设置一个废水总排放口,并满足标准化排污口要求。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项目废料、废包装材料等收集后委托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或收运单位处理;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含油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