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25〕35号)《****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方案〉的通知》(襄政办发〔2025〕10号)等文件要求,为有效推进高新区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促进全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高新区将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构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权运营模式
采取“统一授权”的模式统筹推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
二、授权运营期限
本次授权运营期限为5年
三、申报条件
申请授权运营机构的主体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经营状况和信誉良好。在**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中无不良记录;企业法人、高管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实控人无重大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等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能够提供数据管理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机构****管理部门,同时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内部管理和安全保障制度;近3年内未发生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事件。
(三)能够提供数据运营服务能力。具备能够提供开展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所需的办公条件、软硬件环境、专业人才和技术能力;****政府监管要求所需的技术管理能力;运营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要求。
(四)具备提供地区规上企业数据服务能力。熟悉**高新区的产业集群,深入了解产业链等企业和精准研判能力,清晰掌握区内主导产业(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的产业链布局,具备对接企业200家以上平台服务能力。
四、评审标准
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运营申请表、运营方案等材料,从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维度进行综合评审,重点、运营方案与政策要求的契合度,以及合规管理的承诺与执行能力。
五、申请材料
申请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高新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构申请表(附件1);
(二)**高新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计划(附件2);
(三)相关承诺书及真实性声明(附件3);
(四)其他佐证材料(附件4)。
六、申请程序
(一)公告发布:****管委会官方网站发布公告。
(二)材料提交:申请单位于2026年5月22日下午17:30前将盖有单位公章的纸质材料(4份)及PDF电子扫描版报送至****301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四)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的资质、技术能力、方案可行性等进行综合评审。
(五)结果公示:评****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协议签订:公示无异议后,签订《**高新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协议》,明确权责与监管要求。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单位需对提交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资格并依法追责;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不正当手段干预遴选过程。
(二)联系方式:
地 址:**省**市樊**汉**路89号
联系电话: 0710-****268
邮 箱:xygxspj@xygx.****.cn
附件 :1.**高新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构申请表
2.**高新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计划
3.相关承诺书及声明
4.其他佐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