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县2025年**优势特色产业(粉用稻米)集群建设项目建设,延伸米粉产业链条、提升产业集聚水平 。鉴于原项目一实施主体因自身经营战略调整、资金统筹规划等原因中途自愿放弃本项目建设资格,经研究决定,现再次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实施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县2025年**优势特色产业(粉用稻米)集群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行政区域内。
(三)项目资金。总预算15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投入原则上要撬动3倍及以上的地方和社会资本投入。采取“企业自筹为主、财政补助为辅”的方式,补助标准及拨付方式按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四)项目支持方向及要求。聚焦米粉加工环节厂房及设备提升,通过标准化建设、技术升级等举措,推动产业规模化发展、提升产品质量效益,助力乡村产业**。 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不得“撒胡椒面”,不得搞平均分配;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农村公路,不得用于建设玻璃幕墙、大屏幕等形象工程,不得用于一般性支出、列支管理费和项目咨询、论证评审费,不得用于购买一次性生产资料,不得用于建设旅游项目设施;不得用于“三保”**府债务还本付息。
二、申报企业资格条件
申报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且无任何不良记录。
(一)主体资格。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米粉生产、加工、销售或相关涉农业务,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银行账户。
(二)信誉良好。诚实守信,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环境污染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三)产业基础。具备米粉产业相关生产、经营经验,拥有与项目建设相匹配的生产场地、设备设施、技术团队及运营能力,优先考虑在米粉领域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市场渠道成熟的企业。
(四)履约能力。财务状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足,能足额落实项目自筹资金,具备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保障项目运营的能力,且同意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绩效考核,于2026年10月前完成项目并向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五)其他要求。近3年内无骗取财政资金、套取项目补助等违规行为,未参与过同类产业项目的违约、失信事件。
三、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一)项目申报书(含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建设方案、投资估算、资金筹措方案、实施进度计划、效益分析、保障措施等)。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均加盖企业公章)。
(三)企业无不良信用、无违法违规经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米粉产业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生产资质、品牌认证、销售合同、获奖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申报资料递交方式及时间
申报方式采取现场递交资料申报(**县区划和****服务中心,联系人:0773-****939。
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2026年5月12日起至2026年5月18日17:30止,递交材料具体时间为工作日的8:00至12:00,15:00至18:00,逾期不予受理。
五、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主体于申报起始日期至申报截止日期内递交申报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我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核验,确定符合基本条件的候选主体名单。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进行综合核验,综合考虑申报主体基本条件、服务能力信誉等因素,择优遴选并提出项目拟实施主体名单,遴选结果将通过线上公示方式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实施企业。
监督电话:077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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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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