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台非金属矿铁路专用线项目一标段拌合站、钢筋加工厂临时用地的批复

审批
安徽-池州-东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3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引号: **** 组配分类: 临时用地审批
发布机构: ****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能源
标题: 关于**非金属矿铁路专用线项目一标段拌合站、****工厂临时用地的批复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6-04-24
关于**非金属矿铁路专用线项目一标段拌合站、****工厂临时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4-24 09:11

****公司:

你单位申请的**非金属矿铁路专用线项目一标段拌合站、****工厂临时用地,经审核,符合临时用地审批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皖自然资用〔2025〕3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非金属矿铁路专用线项目一标段拌合站、****工厂临时用地申请,临时用地位于洋湖镇高山村,总面积为2.3421公顷,用途为拌合站、****工厂。临时使用期限为三年,自临时用地批复下达之日起算。

二、你单位要严格按照临时用地协议的补偿标准支付临时用地补偿费,补偿费用不到位,不得强行用地。

三、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范围、用途和工程建设实际需要使用临时用地,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一旦发现有不按批准范围、用途使用临时用地等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临时用地到期后,你单位要严格按照《**非金属矿铁路专用线项目一标段拌合站、****工厂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履行完成土地复垦义务。

此复

2026年4月23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